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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月底将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

2008.10.15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五日电 (记者 张朔)为期五天半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在北京举行,食品安全法草案将第三次提请审议。在“毒奶粉”事件曝光之后不久,该法律案作出怎样的修订将受到海内外高度关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十五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程,建议常委会会议安排十九项议程。这些议程涉及当前多个热点问题。

  除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委员长会议还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并首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邮政法修订草案等。

  在金融危机席卷欧美之际,中国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之一,其应对之策备受瞩目。下周日,国务院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情况的报告。外界预计届时将会详细阐述中国在维护金融稳定、经济稳定方面的举措。

  会议还将分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份关于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议案,《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三份报告,也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此外,会议将审议有关任免案以及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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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10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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