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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4批次不合格酒类 涉酒精度不达标、氰化物超标等

2018.2.24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通报,该局组织了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涉及112批次样品。其中,酒类62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4批次;乳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

  通报显示,4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购物广场经销的安徽宣丰悦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宣丰枸杞五年金花雕(生产日期/批号:2017/6/15);寿县玉兰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洞藏十六年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5/2);宣城市世纪宣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世纪宣酒(优曲)(生产日期/批号:2017/9/10)和宣湖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8/15)。

  这4批次不合格酒类均检出酒精度不符合要求,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此外,洞藏十六年酒还检出氰化物(以HCN计)12mg/L,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规定蒸馏酒氰化物指标≤8mg/L(100%酒精度折算)。白酒中氰化物超标对人体有毒有害,是生产者直接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加工或是生产工艺去除氰化物不彻底造成。

  还有,世纪宣酒(优曲)检出甜蜜素,甜蜜素是人工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可用于配制酒,但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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