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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增200个非目录药品 节约药费600万

2010.5.13
  基本药物品种不全、企业配送不到位、个别地方药品偏高、地方财政补贴不到位,在我省(河南)试行两个多月的基本药物制度出现了不少问题,很多基层卫生院或社区卫生中心难以生存。

  5月12日,河南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增补200个药品品种,6月15日前招标到位;过渡期内,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中心可以自行采购药品。

  实施情况

  为百姓节约药费600多万元

  今年3月,我省在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率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以“进货价”卖给患者。

  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介绍,药品中标价格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低48%,比我省乡镇卫生院药品现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6%。据统计,今年 3~4月份,省级中标配送企业为试点地区配送基本药物1616万元,百姓受益600多万元。

  补助资金已拨付各试点市

  但是,目前,一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已难以支撑,甚至几个月发不下工资。

  “307个基本药物中,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的只有150个品种,限制了基层卫生院正常运转,导致大量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副省长宋璇涛说。

  宋璇涛说,企业配送不及时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不能及时生产或不再生产中标药品,还有一些配送企业不愿意送,原因就是利润太低。另外,还有地方财政补贴不到位的问题。

  宋璇涛说,目前,省财政预拨的经费和基本药物专项补助资金已拨付各试点市,但一些市、县或者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

  应对措施

  新增补200种非目录药品

  宋璇涛说,我省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就是要保证“三个原则”:药品齐全、药价明显下降、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只要符合这三项原则,各地都可以想新办法、出主意”。

  最近一个时期,一些有专科优势的或者规模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基本药物目录中,急救药品、康复药品、妇科、儿科及其他专科用药品种数量不够用。

  为此,我省已经依据国家政策,遴选增补了200种非目录药品,“各地务必于6月15日前将增补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讲任何条件,哪个地方不到位,将全省通报批评。”

  基层医疗机构可暂时自行采购

  6月15日之前的这段时间怎么办?

  为此,省政府专门为各地开了个“口子”,这些基层的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用药需求自行采购,就是说,缺药了可自行采购。具体讲,只要是在我省增补的200个品种以内,想买谁的就买谁的。不过,自行采购的药品必须低于市场价,必须实行零差价销售。

  省政府还给地方赋权:可以采取“二次议价”降低价格。可以县(市、区)为单位,对中标价格高的药品,与生产企业进行谈判,再降低药品的价格。

  药品配送企业再增选80家

  目前,我省招标选定了20家配送企业,由各市、县和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但这还远远不够。“在现有20家的基础上再遴选80家信誉好、规模较大的配送企业,对6个试点市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鼓励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允许基层实行二级配送,6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刘学周说。

  刘学周解释,并不是这20家配送企业要“下岗”,而是再增加80家,让基层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有更多的配送选择权。

  配送不到位三年不得参加招标

  “目前出现的配送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既有生产企业的原因,也有配送企业的原因。”宋璇涛说,对此,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督查,做出相关处理。

  首先要实行淘汰制,对不能保证药品供应的中标生产企业,经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核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违约责任,连续三年不得参加省级药品招标,并列入黑名单。

  对于中标的配送企业,配送中一旦出现药品质量或配送不到位等重大问题,要取消配送资格,连续三年不得参加省级药品配送企业招标,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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