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律要“三个抢先”

  保健食品作为新兴产业,除需要用法律来加以规范外,重要的是企业自律。

  秦小明认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进一步确定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中国保健食品准入体系也比较完整。但是目前仍有非法销售的保健食品和虚假宣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认为,保健食品挖掘了我们几千年的文化瑰宝,针对特定人群还是有用的。但是现在很多人对保健品反感,就是因为市场缺乏规范。

  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企业需要主动自律。刘俊海认为,要做到主动,就要做到“三个抢先”。一是抢先于立法,二是抢先于政府的执法,三是抢先于消费者投诉。如果保健食品企业能在《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包括保健食品更加细致的政策法规出台之前,通过自我加压的方法出台一些比法律要求水准更高的社会责任承诺,这个企业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抢先于政府的执法,通过双边的社会协商、社会对话、社会合作伙伴协议,包括社会承诺协议,就可以避免被动消极去遵守法律;抢先于消费者的投诉,消费者的维权态度是最坚决、最彻底、最不容易妥协的。如果我们能够通过社会责任承诺,事先对消费者的权利呵护,消费者的投诉就会慢慢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