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食品检测机构开展委托检验工作存在的风险分析

2018.6.22

  摘要:随着检验业务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检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检验的品种范围、区域范围、委托单位等都在不断扩大。食品委托检验的类型又有很多种,在进行委托检验工作的过程中,检验机构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本文从样品代表性和真实性、检验标准的选择、检验过程及报告的发送和后处理、未知添加物确定等几个方面分析了食品委托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下面笔者对如何在检验活动的各环节中加以防范,避免和降低委托检验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如下。 
  随着检验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检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检验品种范围、区域范围、委托单位等都在不断扩大和多样化,食品委托检验的类型有许多种,如对辖区食品质量开展定期抽查检验和风险监测;生产企业的QS发证检验加“*”项目委托检验;经销企业进货验收委托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如工商等)、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委托检验等。可以预测今后的委托检验将会大大增加,但是由于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生产企业不诚信造成的,加上食品样品难保管、易受污染、易变质,使得食品的委托检验相对于其他产品存在较大的风险。如何应对食品委托检验,做到既不无故拒绝委托检验又能最大程度降低自身风险,成了食品检测机构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本文就如何做好食品委托检验的风险识别及控制措施进行分析。 
  一、食品委托检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1、样品的真实性及代表性无法验证 
  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检验能力,主动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产品委托检验协议,借用法定检验机构所出具报告的权威性增强其市场信用,作为自己的市场“通行证”。接受委托检验时,检测机构对送检的样品是否是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的产品,还是特制的优质产品或购买其他厂家的优质产品,个人送检的样品是否弄虚作假等问题无法验证。同时由于食品样品具有难保管、易受污染、易变质等特点,因此对样品的抽取、包装封存及运输有特殊要求,如冷冻食品需要冷藏,糕点的抽取需要洁净无菌等,检测机构收到的样品能否真实反映产品的实际质量,也存在疑问。 
  2、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食品标准存在较多问题,这也给食品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带来了较大风险。一是食品标准体系重叠交叉,相互冲突等问题,由于判定松气的不统一,检测机构容易因选用标准的不同造成错判误判。二是参数检测缺乏统一,同一产品的同一参数有不同的检测方法。由于检测机构对标准的理解、掌握不同,选用的检测方法也各不相同,从而导致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存在差异。 
  3、食品检验过程、检验报告发送过程的风险 
  检验人员的技术是否熟练;检验仪器设备量值是否已经溯源,不确定度是否满足要求;检验结果、结论是否正确规范;检验报告编制、打印、责任人员签字是否规范无差错等。检验报告交接手续是否齐全规范;报告的送达是否可靠有追溯性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 
  4、来自报告后处理的风险。 
  主要是对客户有异议的报告,如果解释不好,处理不当,客户无法理解并接受检验结论,轻者将会对检验机构的外部形象和信誉造成重大影响,重者将会给客户以及自身带来严重影响和重大的经济损失。 
  5、样品中未知添加物难以确定 
  有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了谋取私利非法添加各种添加剂甚至非食品物质,而这些物质种类繁多,在无法事先获知的情况下,检测机构很多时候或因无检测方法而无法对其进行检测,或因标准未要求而未对其进行检测,因此,哪怕委托检验是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了全项目检测,检测机构也有可能对那些含有未知添加物的隐患食品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报告。 
  二、 为了减少和避免委托检验中的风险,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确认委托人的身份,详细填写《委托检验协议书》 
  业务受理人员在接到客户委托检验时,认真填写《委托检验协议书》。在对委托方的检验需求、检验依据、样品及其资料、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能否满足委托方要求等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检验,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书》。内容包括委托方信息、对样品的要求、样品的状态、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异议处理、样品处理方式和保存期、双方权利和义务等约定,并注明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执法部门抽样委托检验的,要认真核对样品抽样单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是否有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的签字和盖章。样品经过确认,《委托检验协议书》内容经核实齐全无误后,业务受理员和客户代表正式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书》。 
  2、核查样品的真实情况 
  在接受委托检验的时候,业务受理人员要对样品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样品适宜性和符合性要严格核对。凡是有以下情况的一律不接收:一是出现包装破损的;二是包装不当,运输中可能受污染或变质的;三是样品数量只够进行初次检验,不能满足复检需要的;四是对样品真实性容易造成误解的。对可以接收的样品要在委托协议书中进行规范、详细的描述,写明样品数量、物质状态、包装形式、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等。复检的留样要请委托人签字或用其他形式予以确认并封存保管好,以备有异议时进行复检。另外,还要注意所有样品必须是同批次的。对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检验的样品还要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样品与抽样记录单上的描述是否相符等。 
  3、业务受理员凭《委托检验协议书》进行检验业务的登记,按程序文件《样品管理程序》规定对样品的标示、储存、流转和处理进行管理,并保存好有关记录,对委托方有复检或退样要求的,要保存好备用样品,以备复检或退样。 
  4、正确选用标准,依据《委托检验协议书》的要求开展检验。检验机构必须依据《委托检验协议书》写明的检测依据的产品标准或检测方法标准。如果委托方因各种原因要求检测机构代为选择,则产品标准选择的顺序依次是国家标准、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且备案有效时,应优先选用企业标准。 检测方法一般优先选用仲裁法,如标准未指明哪个法为仲裁法,优先选用第一法。通常专用检测方法标准优于通用检测方法标准。 
  5、准确判别检验结论。当所检样品为委托方抽样或送样时,检验结论应注明“仅对来样负责”;当依据所检验项目不能对样品做出综合检验结论时,不得出具综合检验结论;当检验结果仅能证明样品本身的检验项目与所依据标准的符合情况时,不得出具证明样品所属批次产品的质量结论报告。 
  6、规范检验报告的编制和打印。要按照质量手册中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制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要有唯一性标识;要有样品描述,必要时可附样品图片;当样品的生产者及其他相关信息无法确认时,委托检验结果的报告中不得填写生产者名称及其商标;检验结论要准确;检验人员、复核人员及授权签字人等责任人员签字要规范。 
  7、 检验报告的发放与送达。由于委托方的复杂性,检验机构要做好检验报告的接收记录和送达记录,确保报告的发放和送达具有追溯性。 
  8、检验报告异议的后处理。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对检验结果的异议和申诉;对确有差错的报告,要按照规定程序更正,求得客户谅解,避免造成重大影响。 
  9、正确对待业务收入 
  食品检测机构在接受食品委托检验,尤其是接受食品生产企业长期委托检验时,要正确对待业务创收问题。在承揽业务时,守住底线,不能为了增收而答应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为其出具违规报告。 
  食品检测机构要时时关注当前食品安全的热点问题和食品行业的发展动态,及时收集卫生、质监等部门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卫生部门发布的“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检测名单”和政府部门的权威发布等有关内容,在日常接受委托检验时予以重视。当检测过程发现疑点的时候,应主动对可疑点进行验证试验,确保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避免和减少委托检验风险。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