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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

2021.8.05

  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I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

    (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 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危险度分层: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冠脉血运重建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中高危患者可优先选择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1)PCI:有下列情况时,可于2小时内紧急冠状动脉造影,对于没有严重合并疾病、冠状动脉病变适合PCI者,实施PCI治疗:①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静息或小运动量时仍有反复的心绞痛或缺血发作;②心肌标志物升高(TNT 或TNI);③新出现的ST段明显压低;④心力衰竭症状或体征,新出现或恶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⑥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无上述指征的中高危患者可于入院后12-48小时内进行早期有创治疗。

    (2)CABG:对于左主干病变、3支血管病变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血管病变,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首选。

    4.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在强化药物治疗后仍有心肌缺血复发,在完成冠状动脉造影和血运重建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应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

    5.保守治疗:对于低危患者,可优先选择保守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病情稳定后可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择期冠脉造影和血运重建治疗。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20.0/20.1/20.9不稳定性心绞痛疾病编码。

    2.除外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急性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血气分析、脑钠肽、D-二聚体、血沉、C-反应蛋白或高敏C-反应蛋白;

    (2)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

    (3)心肌缺血评估(低危、非急诊血运重建患者)。

    (七)选择用药。

    1.双重抗血小板药物:常规联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对拟行介入治疗的中、高危患者,可考虑静脉应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

    2.抗凝药物: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等。

    3.抗心肌缺血药物:β受体阻滞剂、硝酸酯类、钙离子拮抗剂等。

    (1)β受体阻滞剂:无禁忌证者24小时内常规口服。

    (2)硝酸酯类: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后静脉滴注维持,病情稳定后可改为硝酸酯类药物口服。

    (3)钙拮抗剂:对使用足量β受体阻滞剂后仍有缺血症状或高血压者,如无禁忌可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4.镇静止痛药:硝酸甘油不能即刻缓解症状或出现急性肺充血时,可静脉注射吗啡。

    5.抗心律失常药物:有心律失常时应用。

    6.调脂药物:早期应用他汀类药物。

    7.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用于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或心力衰竭、高血压,以及合并糖尿病者。如无低血压等禁忌症,应在24小时内口服。不能耐受者可选用ARB治疗。

    8.其他药物:伴随疾病的治疗药物等。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7天(如需要进行手术)。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手术方式:冠状动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3.手术内置物:冠状动脉内支架。

    4.术中用药:抗血栓药(肝素化,必要时可使用GPIIb/III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等。

    5.介入术后即刻需检查项目:生命体征检查、心电监测、心电图、穿刺部位的检查。

    6.必要时,介入术后住重症监护病房。

    7.介入术后第1天需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心肌损伤标记物。必要时根据病情检查:大便潜血、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超声心动图、胸片、血气分析等。

    (九)术后住院恢复3-5天,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观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适症状,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2.继续严密观察穿刺部位出血、渗血情况。

    (十)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血流动力学稳定。

    3.心肌缺血症状得到有效控制。

    4.无其他需要继续住院的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冠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2.等待二次PCI或择期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病情危重。

    4.出现严重并发症。

    二、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I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到达急诊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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