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总局公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这项《标准》公布的主要目的就是“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标准》根据人口稠密度测算出了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值,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接近于零。...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有关单位依据法规标准设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作为缓冲距离,防止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在发生火灾、爆炸、毒气泄漏事故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既不是防火间距,也不是卫生防护距离,应在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的基础上科学界定。 ...
外部防护距离评估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规定,需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24事故后果模拟计算火灾、爆炸、中毒、烟气等事故类型后果模拟计算。...
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全面评估和论证化工园区现状及发展前景,明确可以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及承接产业类型,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建设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优先保障搬迁改造企业需求。鼓励各地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进入化工园区,不在园区的逐步关停淘汰,严禁在化工园区以外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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