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50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93 条与 相关的标准,共 7

Masson pine resin extra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21-11-27
实施
2021-12-25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4.1.1 玫瑰鲜花 玫瑰鲜花应符合GB/T 19696的要求。 4.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外观 透明液体,无或稍有沉淀 色泽 无色 按本文件 5.1 检验 气味 具有玫瑰花的香气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pH 3.0~6.0 GB 5009.237 玫瑰精油含量/(mg/100mL) 7.0~30.0 按本文件 5.2 检验 铅(以 Pb 计)/(mg/L) ≤0.2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L) ≤0.2 GB 5009.11 T/CNFPIA 3015—2021 3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 2 10 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mL) ≤20 GB 4789.15 酵母/(CFU/mL) ≤20 GB 4789.15 注:a采样方案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表 4 致病菌限量 致病菌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mL 1000CFU/mL GB 4789.10 第二法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过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4.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的检验 取10mL样品于洁净透明的25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外观、色泽,嗅其香气。 5.2 玫瑰精油含量的检测 5.2.1 取 2 只 50mL 标准口三角烧瓶分别标记为 1、2,用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称至恒重分别记为 w1克、 w2克。 5.2.2 用 250mL 量筒量取 200mL 样品,倒入 250mL 分液漏斗 1 中,用 20mL 移液管量取 20mL 二氯 甲烷加入分液漏斗 1 中,塞紧分液漏斗的塞子,两手握住分液漏斗的两端上下晃动 50 次,置于分液漏 斗架上静止 20min(如下层液中有气泡,可将分液漏斗倾斜使气泡上浮);将 200mL 蒸馏水加入分液 漏斗 2 中代替样品作空白试验。 5.2.3 将分液漏斗 1 中下层液缓慢收集于三角烧瓶 1 中,分液漏斗 2 中下层液缓慢收集于三角烧瓶 2 中。 T/CNFPIA 3015—2021 4 5.2.4 将盛有下层液的三角烧瓶 1 和 2 分别置于 50℃恒温水浴锅中并置于通风橱中,用实验室蒸馏回 收装置回收二氯甲烷至二氯甲烷蒸干,用滤纸吸去并晾干三角烧瓶外部水分,用万分之一天平称至恒重, 分别记为 w′1克、w′2克。 5.2.5 含油率计算 样品的含油率(mg/100mL)=[(w′1-w1)-(w′2-w2)]×(1000/2) 5.3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 6.2 抽样 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包装,抽样数量为20 个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6.3 检验 6.3.1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pH、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6.3.2 型式检验 6.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2 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净含量、pH、玫瑰精油含量、 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6.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 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 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T/CNFPIA 3015—2021 5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2 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或其他相关标准的 规定。 7.3 包装 7.3.1 产品内包装采用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适宜的包装材料,应分别符合 GB 4806.7、QB/T 4594 或 其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7.3.2 产品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 7.3.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7.4 运输 7.4.1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7.4.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 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Liquid of multilayered petals red rose type

ICS
65.050
CCS
C261
发布
2021-08-01
实施
2021-11-17

Technical indicators and test methods of activated carbon for industrial organic waste gas purification

ICS
65.050
CCS
B 72
发布
2021-06-30
实施
2022-01-01

Technical indicators and test methods of activated carbon for industrial water treatment

ICS
65.050
CCS
B 72
发布
2021-06-30
实施
2022-01-01

Rhus extract

ICS
65.050
CCS
B 72
发布
2021-06-30
实施
2022-01-01

本文件规定了磷酸法糖液脱色用活性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4.2理化指标 4.2.1Ⅰ类产品 工业用活性炭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A 法 焦 糖 脱 色 率 ,    % ≥ 120  pH 值                          2.0~5.0  灰 分 含 量 ,                 % ≤ 5.0  酸 溶 物 含 量 ,            % ≤  1.00  铁 含 量 ,                     % ≤  0.03  氯 化 物 含 量 ,           % ≤  0.05 

Activated carbon for decolorization of sugar solution by phosphoric acid process

ICS
65.050
CCS
C201
发布
2021-04-01
实施
2021-04-06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妥尔油 tall oil 以松木为原料,采用碱法(硫酸盐法)制木浆时副产的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黄黑色粘稠液体,主要 成分为树脂酸和脂肪酸,又称塔尔油、浮油、塔罗油等。 3.2 妥尔油沥青 tall oil pitch 妥尓油经蒸馏提取脂肪酸和树脂酸后所得的产品,主要成分为低沸点醇、醚类化合物、甾醇(甾醇 酯)、脂肪酸和少量树脂酸等,又称妥尔油树脂、塔尔油沥青、浮油沥青、塔罗油沥青等。 3.3 脱甾妥尔油沥青 desterol tall oil pitch 妥尔油沥青提取植物甾醇(木甾醇)后得到的产品。 T/CNFPIA 3011—2020 2 4 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技术指标 项 目 妥尔油沥青 脱甾妥尔油沥青 外观 黑褐色膏状物或固体,无明水 酸值/(mg/g) 30.0~95.0 黏度/ mPa·s(90℃) ≤ 1000 — 黏度/ mPa·s(130℃) ≤ — 600 甾醇含量(GC法)/% ≥ 10.0 — 5 取样 5.1 批次划分 当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不发生改变时,生产当日0时至24时收集的产品为一个批次,或者放置在同 一个储罐中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当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变化时,当日内采用相同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收 集的产品为一个批次;采用槽罐包装和运输时,同一个槽罐内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2 抽样数量 同一企业同一批次产品为一组,按表2规定的数量对包装完好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槽罐包装产品 每个槽罐都应抽样。不同企业不同批次产品应分别抽样。 表 2 妥尔油沥青取样抽检数 每组产品包装数 抽检的最少包装数 ≤50 2 51~150 4 151~500 9 501~1000 25 1001~2000 40 2001~5000 60 >5000 100 5.3 取样规则 用于产品检验的试样应遵照以下取样规则。 a) 按同样方法取同等质量试样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装入密封容器中,留样备查。 b) 试样的取样部位距离包装物各个表面都应大于 50 mm。每个包装取不少于 100 g 试样。 c) 同一包装中产品颜色不均匀时,应从颜色最深处进行取样。从所取同一组试样中,选取颜色最 深的样品,作为该组产品外观测定用试样。 d) 按表 2 规定抽样数,分别等量抽取试样,混合后取约 300 g,作为除外观外其他指标测定用试样。 e) 采用槽罐包装和运输时,需在装样的前、中、后期分别取样,每次取样量不少于 100 g,选取颜 色最深者作为该组产品外观测定用试样,其余部分混合后作为其他指标测定用试样。 T/CNFPIA 3011—2020 3 6 试验方法 6.1 试剂要求 本章中除另有说明外,所用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均按照GB/T 601、GB/T 603的规定制备,所用 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规定。 6.2 仪器设备 6.2.1 分析天平:灵敏度 0.0001 g。 6.2.2 旋转黏度计:配置有 3 号转子,转速可控制在 60 转/min,可在 130℃下测定。 6.2.3 加热设备:可加热并保持 130℃(±1℃)恒温,与 6.2.2 旋转黏度计配套使用。 6.2.4 气相色谱仪:FID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6.2.5 气相色谱柱:非极性或弱极性石英毛细管色谱柱,最高使用温度不低于 280℃,柱长不小 于 30 m。 6.3 外观 将样品放入透明容器中,采用目视法进行观察。 6.4 酸值 6.4.1 氢氧化钾—乙醇标准溶液制备 按照GB/T 601规定配制并标定0.1 mol/L氢氧化钾—乙醇标准溶液,精确到0.0001 mol/L。然后加无 水乙醇稀释配制成0.05 mol/L氢氧化钾—乙醇标准溶液。 6.4.2 溴百里香酚蓝指示剂制备 称取0.5 g(精确到0.01 g)溴百里香酚蓝,加无水乙醇溶解,并稀释至100 mL。 6.4.3 甲苯—乙醇溶液制备 将甲苯与无水乙醇按体积比1∶1配制为混合溶液。 6.4.4 样品测定 称取0.1 g待测样品(精确到0.001g)于250 mL锥形瓶中,加100 mL甲苯—乙醇溶液溶解,加入溴百 里香酚蓝指示剂5滴,然后用0.05 mol/L氢氧化钾—乙醇溶液滴定至蓝绿色,并保持30s不褪色为止。同 时作空白试验。 6.4.5 结果计算 酸值以氢氧化钾(KOH)的质量分数wn计,数值以毫克每克(mg/g)表示,按式(1)计算: 0 ( ) n V V cM w m ? ? (1) 式中: V——样品测定消耗氢氧化钾—乙醇标准溶液的体积数值,单位为毫升(mL); V0——空白测定消耗氢氧化钾—乙醇标准溶液的体积数值,单位为毫升(mL); T/CNFPIA 3011—2020 4 c——氢氧化钾—乙醇标准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待测样品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氢氧化钾的摩尔质量的数值(M=56.11),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两次平行试验允许绝对相差应不大于1.0 mg/g,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6.5 黏度 6.5.1 样品测定 黏度测定操作过程按照GB/T 22235中旋转黏度计法的规定执行,使用转子为3号,转速为60转/min。 妥尔油沥青测定时样品温度需保持在90℃,脱甾妥尔油沥青测定时样品温度需保持在130℃。 6.5.2 结果表示 按照所用黏度计结果表示方式读取所测样品黏度值。两次平行试验允许相对误差应不大于5%,取 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结果,保留到整数位。 注:所用黏度计型号不同,黏度值会有较明显差异。 6.6 甾醇含量 6.6.1 测试原理 妥尔油沥青中的甾醇有两种存在形式,一是游离甾醇,二是甾醇酯,在测定含量前需要将甾醇酯转 化为甾醇,采用方法为氢氧化钾催化水解。此外,由于甾醇的气相色谱响应性较差,通过与BSTFA[双 (三甲基硅烷基)三氟乙酰胺]硅烷化试剂反应,将其转化为甾醇硅烷酯,可以显著提高其响应性。本 文件采用内标法计算结果,内标物为5α-胆甾-3β-醇。 妥尔油沥青所含甾醇包括β-谷甾醇、β-谷甾烷醇、豆甾醇和菜油甾醇等,本文件所述甾醇含量为以 上几种化合物含量之和。 6.6.2 测试步骤 6.6.2.1 氢氧化钾—乙醇溶液制备 称取6.6g(精确至0.01 g)氢氧化钾,溶解于50 mL 95%乙醇中,混合均匀。 6.6.2.2 样品制备 称取15 mg(精确至0.0001 g)5α-胆甾-3β-醇、500 mg(精确至0.0001 g)样品加入反应瓶中,加入 2 mL氢氧化钾—乙醇溶液,混合均匀后于70℃加热90 min,每隔15 min摇动混合一次;加入1 mL水和4 mL 正庚烷至上述溶液中,充分混合,静置直至两相完全分离;将庚烷层转移至试管中,水层加4 mL庚烷 重复萃取两次,收集三次萃取的正庚烷至同一试管中,混合均匀;吸取200 μL庚烷层溶液至样品瓶中, 在70~80℃下用氮气吹干,加入100 μL BSTFA硅烷化试剂和200 μL吡啶,混合均匀,盖好试管在60~ 70℃加热30 min,每隔10 min摇动混合一次。 6.6.2.3 样品分析 取6.6.2.2制得样品进行气相色谱分析,进样量1 μL。代表性妥尔油沥青气相色谱分析条件和典型谱 图见附录A。 6.6.2.4 结果计算 T/CNFPIA 3011—2020 5 甾醇含量以甾醇在样品中的质量分数ws计,数值以%表示,按式(2)进行计算: 100 s is is s is s A M c w A M ? ? ? ? ? (2) 式中: As——样品峰面积; Mis——内标物质量,单位为毫克(mg); cis——内标物纯度,单位为百分比(%); Ais——内标物峰面积; Ms——样品质量,单位为毫克(mg)。 两次平行试验允许绝对相差应不大于1.0%,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妥尔油沥青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酸值、甾醇含量。 脱甾妥尔油沥青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酸值。 产品出厂时应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文件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第 4 章表 1 所列的全部项目。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停产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 7.2 判定 样品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允许自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 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8.1 包装 通常用槽罐包装,密封保存。亦可按照客户要求包装。 8.2 标志 包装上应有明显而牢固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名称、本文件编号、批号、毛重、净重、规格、厂 名、厂址和出厂日期。 T/CNFPIA 3011—2020 6 8.3 运输 本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有污染的物质混装、混运。应避免碰撞、雨淋、曝晒和污染。 8.4 贮存 本品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混贮。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运输贮存条 件和包装完整、未经开启封口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 9 安全 妥尔油沥青闪点246℃,属于可燃性物质。 妥尔油沥青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所列范畴。

Tall oil pitch

ICS
65.050
CCS
C261
发布
2020-12-18
实施
2021-02-18

Technical rules for extracting sassafras essential oil

ICS
65.050
CCS
B 72
发布
2020-11-09
实施
2021-04-01

Myrce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7-06-05
实施
2017-09-01

paracyme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7-06-05
实施
2017-09-01

Dipente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7-06-05
实施
2017-09-01

white waxworm seed worm

ICS
65.050
CCS
B66
发布
2017-06-05
实施
2017-09-01

Dihydromyrce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7-06-05
实施
2017-09-01

Synthetic geraniol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7-06-05
实施
2017-09-01

longifole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6-07-27
实施
2016-12-01

本标准规定了对孟烷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双戊烯为原料经氢化后制得的对孟烷产品。

Para-mentha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6-01-18
实施
2016-06-01

本标准规定了氢过氧化蒎烷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以蒎烯为原料,氢化后得到蒎烷,再经氧化得到的氢过氧化蒎烷。

Pinane hydroperoxid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6-01-18
实施
2016-06-01

Dihydromyrce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5-02-15
实施
2015-03-15

pinane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4-09-01
实施
2014-10-01

Rosin triethylene glycol ester

ICS
65.050
CCS
B72
发布
2014-09-01
实施
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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