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06 电磁兼容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2286 条与 电磁兼容 相关的标准,共 153

GB/T 17626的本部分适用于测量叠加在50Hz或60Hz电力系统基础波上的,高达9kHz的频谱分量的测量仪器。从实际角度考虑,本部分对谐波、谐间波以及其他超过谐波范围直至9kHz分量是加以区分的。 本部分定义了依据相关标准中给定的发射限值(如GB/T 17625.1中给出的谐波电流限值)对设备逐项进行试验的测量装置;还定义了对实际供电系统中的谐波电流和电压进行测量的装置。用于测量谐波频率范围以上,直至9kHz的测量仪器,是暂时性规定(见附录B)。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General guide on harmonics and interharmonics measurements and instrumentation,for power supply systems and equipment connected thereto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8-05-20
实施
2009-01-01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设备对由开关和雷电瞬变过电压引起的单极性浪涌(冲击)的抗扰度要求、试验方法和推荐的试验等级范围,规定了不同环境和安装状态下的几个试验等级。本部分提出的要求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基准,以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在遭受浪涌(冲击)时的性能。本部分规定了一个一致的试验方法,以评定设备或系统对规定现象的抗扰度。 本部分规定了: ——试验等级的范围; ——试验设备; ——试验配置; ——试验程序。 在实验室试验的任务就是要找出设备在规定的工作状态下工作时,对由开关或雷电作用所产生的有一定危害电平的浪涌(冲击)电压的反应。 本部分不对受试设备耐高压的绝缘能力进行试验。本部分不考虑直击雷的雷电流的直接注入。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Surge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8-05-20
实施
2009-01-01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ru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 equip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7-11-12
实施
2009-11-01 00:00:00.0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 ——用于照明的具有产生和(或)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 ——专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 ——霓虹广告标志灯; ——打算在室外使用的道路或投光灯具; ——(安装在汽车和火车上的)运输照明灯具。 不适用本标准的是: ——工作在工业、科学和医疗频段(ITU无线电条例第63号决议(1979)给出了定义)的照明设备; ——航空器和飞机场用的照明设备; ——射频范围内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在其他IEC或CISPR标准内有明确提出的器具。 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kHz~40O GHz。 同时适用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不同条款的多功能设备,相关功能工作时应满足每个条款或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中的限值是在概率基础上确定的,使得骚扰抑制在经济合理的限值内,同时还能达到足够的无线电保护和电磁兼容的水平。在例外情况下,可能提出附加的要求。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k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 equip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7-11-12
实施
2008-11-01

本部分分别基于辐射耦合和电源耦合产生骚扰的模型,给出了在试验场地上骚扰场强和骚扰电压测量限值的计算。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Part 4-4:Uncertainties,statistics and limit modelling.Statistics of complaints and a model for the calculation of limits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7-09-05
实施
2008-04-01

本部分论及了确定批量产品电磁兼容符合性的统计考虑。 对该统计考虑的原因有: a) 降低干扰的目的在于使大多数合格的产品不再引起干扰; b)CISPR(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的限值不仅要适合单个产品的型式批准,而且要适合批量生产的产品的型式批准; c)必须应用统计技术以保证批量生产的产品符合CISPR的标准; d) 当应用到每一个国家时,对限值意义的理解应该是相同的,这一点对国际贸易是重要的; e)参与CISPR合作的IEC的各国家委员会应努力寻求它们所在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 因此,本部分基于统计技术规定了要求并提供了指导。批量产品的电磁兼容符合性应当基于统计技术的应用,此技术必须向消费者确保所研究类型的产品的80%、以80%的置信度符合发射或抗扰度要求。第4章给出了这种所谓的80%/80%准则的一般要求。第5章给出了80%/80%准则应用于发射试验更多的特定要求。第6章给出了CISPR 80%/80%准则应用于抗扰度试验的指南。80%/80%准则保护消费者不会获得不符合的产品,但是这并不表示来自于抽样的一批产品将被接受的概率。这种接受的概率对制造商是非常重要的。附录A,给出了更多关于接受概率(制造商的风险)的信息。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Part 4-3:Uncertainties,statistics and limit modelling.Statistical considerations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EMC compliance of mass-produced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7-09-05
实施
2008-04-01

本部分旨在给那些CISPR电磁兼容标准的制定者和修订者提供关于处理不确定度的指南。此外,还为那些实际应用本部分有关不确定度内容的人员提供有用的背景信息。 本部分仅限于与电磁兼容标准的符合性试验有关的所有不确定度的考虑。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disturbance and immunity measuring apparatus and methods.Part 4-1:Uncertainties,statistics and limit modelling.Uncertainties in standardized EMC tests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7-09-05
实施
2008-04-01

Ei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limits(EMC) - Limitation of voltage changes,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flicker in public low-voltage supply systems,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 ≤16A per phase and not subject to conditional connection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7-04-30
实施
2008-01-01 00:00:00.0

本部分涉及的是对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进行限制。 本部分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受试设备可能产生的电压变化的限值,并给出了评定方法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每相输入电流等于或小于16A,打算连接到相电压为220V至250V、频率为50Hz的公用低压供电系统,并且无条件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当用6.4的参考阻抗Zref测试时不符合本部分的限值,并因此不能声明符合本部分,对于此类设备可以进行再测试或评估以表明符合IEC 61000—3—11。IEC 61000—3—11适用于每相额定输入电流≤75 A并有条件连接的设备。 本部分试验为型式试验,特殊的试验条件由附录A给出,试验电路见图1。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Limits.Limitation of voltage changes, 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flicker in public low-voltage supply systems, 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 ≤16A per phase and not subject to conditional connection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7-04-30
实施
2008-01-01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电子设备在0Hz~150kHz频率范围内,对于共模传导骚扰抗扰度的试验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电气、电子设备经受共模传导骚扰测试的通用和可重复性准则。本部分适用于设备的电源端口、控制/信号端口和通信端口。 本部分规定了: ——试验电压和电流波形; ——试验等级的范围; ——试验设备; ——试验布置; ——试验程序。 对一些类型的端口,例如:与高度平衡线相连的端口,需要产品规范给出额外的试验规定。 本部分的规定旨在验证电子、电气设备对诸如来自电力线电流和接地系统中的回路泄漏电流等传导共模骚扰的抗扰性能。 本部分不包括来自于40OHz电力系统所产生的骚扰。由于这些骚扰源造成的实际干扰相对比较少(工业环境除外),因此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根 据情况在产品/产品类标准中判断采用。(见本部分第4章) 试验不适用于连接长度小于20m的短线缆端口。 本部分的试验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或系统。如果EUT(受试设备)的额定功率大于本部分6要求的试验发生器的容量,也同样适用于模块或子系统。 交流电源端口的谐波和谐间波,以及电源信号的差模抗扰度试验不包括在本部分中,包括在GB/T 17626.13中。 对于有意电磁发射产生的骚扰抗扰度试验也不包括在本部分中,包括在GB/T 17626.6中。 一些ITU建议,如:K17、K20和K21,已经规定了类似的试验,但是它们适用于在交流电源和电气化铁路频率范围下的通信端口和电力线感应。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在制定产品标准时,考虑应用以上ITU建议。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Test for immunity to conducted, common mode disturbances in the frequency range 0 Hz to 150 kHz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7-04-30
实施
2007-09-01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在电气、电子设备的直流电源输入端口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由外部直流网络供电的设备的低电压直流电源端口。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评价直流电气、电子设备在经受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时的抗扰度的通用准则。 本部分规定了: ——试验等级的范围; ——试验发生器; ——试验布置; ——试验程序。 本部分的试验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或系统,如果EUT(受试设备)的额定功率大于第6章要求的试验发生器的容量,也同样适用于模块或子系统。 直流电源输入端口的纹波不包括在本部分中,它们包括在GB/T 17626.17-2005中。 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的装置或系统。其主要目的是对有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通用的和基础的标准。这些标委员(或用户和设备制造商)仍有责任选择适合其设备的试验和严酷度等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Voltage dips, short interruptions and voltage variations on d.c.input power port immunity tests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6-12-19
实施
2007-09-01

GB/T 1762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电子设备的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它规定了试验等级和必要的试验程序。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电气、电子设备受到射频电磁场辐射时的性能评定依据。本部分第5章规定的频率以外不需进行试验。对某些将来可能出现的无线电方面的新业务可能会降低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性能,因此有可能其他的频段也规定试验等级。 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目的用的抗扰试验,对防止数字无线电话的射频辐射有专门规定。 本部分并不对具体设备或系统的试验作规定。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为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通用的基础标准,制定产品标准时应根据其产品选择合适的试验等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Radiated, radio-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6-12-19
实施
2007-09-01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直接来自操作者和对邻近物体的静电放电时的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不同环境和安装条件下试验等级的范围和试验程序。 本部分的目的在于建立通用的和可重现的基准,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静电放电时的性能。此外,它还包括从人体到靠近关键设备的物体之间可能发生的静电放电。 本部分的规定包括: ——放电电流的典型波形; ——试验等级的范围; ——试验设备; ——试验配置; ——试验程序。 本部分对“实验室”试验和“设备安装完成后的试验”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部分不对特殊设备和系统的试验进行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所有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通用的基本准则。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设备的使用者和制造者)负责选择试验和确定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 为了不妨碍协调和标准化的任务,极力建议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制造商考虑(在其未来的工作或原标准的修改中)采用本部分中规定的相关抗扰度试验。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mmunity test

ICS
33.100.20
CCS
L06
发布
2006-12-19
实施
2007-09-01

本部分规定了在运行条件下的设备对下述场所中的工频磁场骚扰的抗扰度要求: ——住宅区和商业区; ——工矿企业和发电厂; ——中压、高压变电所。 对安装在不同地点的设备,本部分的适用性由第3章中所指出的现象而定。 本部分不考虑在电缆中或现场设施的其他部件中的容性和感性耦合而引起的骚扰。 与此有关的传导骚扰在其他标准中考虑。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具有共同性和重复性的基准,以评价处于工频(连续和短时)磁场中的家用、商业和工业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性能。 本部分规定了以下几项: ——推荐的试验等级; ——试验设备; ——试验布置; ——试验程序。 对其他类别的磁场也将制定标准: ——其他电源频率的磁场(16 2/3Hz~20Hz或30Hz~400Hz); ——谐波电流磁场(10OHz~200OHz); ——高频磁场(频率最高至150kHz,例如对于电源网络的信号系统); ——直流磁场。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Power frequency 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12-01
实施
2007-07-01

本部分涵盖了电气和电子设备(装置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的试验和测量技术。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他团体、电气电子设备用户以及制造厂商提供电磁兼容(EMC)标准GB/T 17626系列中有关试验和测量技术的实用性指导,并对选择相关的试验提供通用的建议。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Overview of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12-01
实施
2007-07-01

GB/T 17626的本部分规定了低压电网(5O Hz)中每相额定电流小于或等于 16A 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骚扰频率高至 2kHz 的谐波、谐间波的抗扰度试验方法,并提出了基本试验等级的范围。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16Hz或40OHz交流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这些网络中的设备的试验将在其他标准中考虑。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基准,以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低 频抗扰性能。本部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是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谐波、谐间波和电网信号频率的抗扰性能的通用方法。GB/Z 18509-2001中详细说明本部分是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使用的基础标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使用该抗扰度标准,如果确定使用该标准,则负责确定使用的试验等级和性能判据。GB/Z 18509-2001 也表明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分委员会将准备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作制订相关产品特殊抗扰度试验的评价标准。 电气部件(例如电容器,滤波器等)的可靠性鉴定不属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也不考虑长期(超过15分钟)的热效应。 推荐的试验等级非常适合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对重工业环境,产品委员会根据需要的水平负责确定等级X,也可能根据需要规定更复杂的波形。不过,建议的简单波形已经在单相网络(单相系统 中经常出现平顶波)和工业网络(三相系统中经常出现尖顶波)中观测到。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Harmonics and interharmonics including mains signalling at a.c. power port, low frequency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12-01
实施
2007-07-01

本部分是EMC(电磁兼容)基础标准。它涉及电气和/或电子装置(设备与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仅涉及传导现象,包括连接到公用和工业网络中设备的抗扰度。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电气和/或电子装置在受到不平衡的供电电压时的抗扰度评价建立一个参考。 本部分适用于5OHz三相供电,每相额定线电流16A以下的电气和/或电子装置。 如果这个三相设备是以一组连接在相线与中线间的单相负载的方式工作的,则本部分不适用于此类以三相加中线的方式连接的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交流400Hz配电网络中的电气和/或电子装置。涉及这些网络的试验包括在其他的IEC标准中。 本部分不包括针对零序不平衡因子的试验。 抗扰度试验等级所需要的特殊的电磁环境及其性能指标由该产品、该产品系列或适用的通用标准给出。如果设备遭受电压不平衡的供电电压时性能可能降低,本抗扰度试验应该包括在该产品、该产品系列或适用的通用标准中。 电器部件(如电容器、电动机等)的可靠性验证和长期效应(长达几分钟)不在本部分考虑之列。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Unbalance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12-01
实施
2007-07-01

本部分是EMC(电磁兼容)基础标准。它涉及电气和/或电子设备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本部分仅仅涉及传导现象,包括连接到公用和工业网络中设备的抗扰度试验。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在受到工频频率变化时的抗扰度提供依据。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到5OHz配电网络中每相额定线电流不超过16A的电气和/或电子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连接到交流40OHz配电网络中的电气和/或电子设备。该类网络的设备的试验将在其他标准中涉及。 一般来说,电气和电子设备对工频频率的细微变化并不敏感。根据本部分所进行的试验只限于被认为由于设计、环境和缺陷等特性而引起的对工频频率变化敏感的产品。 特定电磁环境中要求的抗扰度试验水平以及性能规范应一并在产品、产品类或适用的通用标准中给出。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Variation of power frequency,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12-01
实施
2007-07-01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信直放机(包括辅助射频放大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包括测量项目、电频骚扰限值、抗扰度试验等级、性能判据和测量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800MHz 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900/1800 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800MHz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以及采用其他技术体制的移动通信直放机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Qual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 repeater

ICS
CCS
L06
发布
2006-07-25
实施
2007-05-01

本标准规定了陆地移动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要求和测量方法及性能判据。 本标准适用于没有制定电磁兼容性能专项标准的陆地移动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作为在电磁兼容性能方面的通用要求和评估依据。 如果某类陆地移动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有专项的产品标准或产品族标准,则这些标准在使用上优先于本标准。

EMC specification and test methods for land mobile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6-07-25
实施
20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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