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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镉污染不仅需要“运动式”思维

2012.2.02

  20吨重金属镉泄入河中,超标5倍的水体达300公里……龙年伊始,广西龙江的镉污染事件牵动人心。自治区及时处理责任人、层层拦截污染物、24小时投放稀释液,决心大、措施重,虽然污染后果尚不是下结论之时,但能“转危为安”、“化解危机”,却也基本可以预期。

  污染发生后动用各种资源进行处理、突发事件之后集中力量积极应对,这样的“运动式”抢险,正是政府和相关部门所长。但反过来说,“运动式”的行为方式也反衬出平时制度化建设、日常化管理上仍存在不足。比如在河池频频引发污染的有色金属企业,不愿搬迁到工业园区,更多还如此次涉嫌污染的企业一样,处于小、散、乱的状态。实际上,从中石油松花江污染,到云南曲靖铬渣污染,再到紫金矿业汀江污染,莫不反映了这种日常化、制度化管理的缺失。

  而在环境保护方面,更需要的还是防患于未然。环境污染的损失很多时候是不可逆的,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巨大的精力来修复,而且会直接危及当地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被称为“中国有色金属之乡”的河池去年爆出多名儿童患高铅血病,就是环境污染的典型例证。所以,动用力量控制污染固然应该,但终究只是一种事后补偿,也终究只能起一时之效。更重要的是把这样的力量投入到日常的制度建设、监管之中,不能等到出现问题才重视、发生事故才治理。

  在东部地区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之时,中西部的后发地区却迎来了承接产业转移的发展契机。一些中西部地区依托富集的资源进行开发,却承受了环境破坏的后果。不仅是广西,此前在内蒙古托克托县,石药集团中润(内蒙古)公司等企业转移来后,违法排污形成多个“污水湖”,也是以环境换发展的典型例子。

  可以说,如何建立环境管理的有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如何从资源收益中得到修复环境的补偿,如何更好地进行产业和生态的布局,如何更好地走一条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发展之路,或许都是这次镉污染危机对河池、对广西、对中西部甚至是对整个中国提出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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