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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局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2012.7.06

  7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进行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会上指出,质检系统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之一,贯彻落实《决定》,责无旁贷,必须带头,必须认真。要切实体会质检部门的责任,准确把握《决定》的要点,全力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副局长杨刚、蒲长城、孙大伟,党组成员王炜、张沁荣出席会议。

  支树平说,首先要切实体会质检部门的责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近几年来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决定》总结了这几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理清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矛盾和一些存在的难题,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办法和措施要求。应该说,这个《决定》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的发展、新的进步、新的提高。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也体现了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者的关怀和支持。因此我们深受鼓舞,感到食品安全工作会更好做了,也会做得更好;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支树平分析,现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尽管在不断加强,也在不断进步,但确实还存在许多薄弱的地方。从产业基础来讲就比较薄弱,还不是完全现代的食品生产体系,小生产还是汪洋大海,几十万个小作坊,几百万个销售企业,非常分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素质总体不是很高,特别是少数生产经营者失信缺德,见利忘义,不择手段地生产加工伪劣食品,甚至跟执法部门捉迷藏,搞潜规则。食品生产监管的力量也还比较薄弱,无论人力、财力、物力还是技术手段、队伍素质,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国务院郑重地作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把各部门、各方面的责任都明确了。今后《决定》能不能落实,特别是涉及质检系统的任务能不能落实,这个责任很大,希望大家认真体会,切实地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支树平指出,要准确把握《决定》的要点。《决定》实质性的内容主要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建设、加大整治力度、提高监管能力、提升产业素质、动员社会参与这6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涉及质检部门的具体职责。我们必须把握住这6个要点,理清监管职责。国家质检总局各司局和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以及下属单位都要对照文件明确职责,从标准到认证认可,到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执法打假、诚信体系、监管队伍的建设、检验机构的管理、信息化建设、法律法规、经费投入、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从国内到进出口农产品、食品,都要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具体工作尤其要细化,把指令性、指导性的要求演化成具体的工作措施。

  支树平强调,要全力抓好《决定》的落实。他就此提出了5点具体要求: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各部门做到各负其责、守土有责。二是提升监管能力。要从提升食品监管人员素质、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上入手,突出基层监管,强化质检法制和科技。三是加强风险排查。要认真进行风险监测和分析,把风险分析和消费者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分析相结合,及时排查风险,并将其作为质检系统的一项常规工作和必备的考核要求。业务部门要做风险分析,技术机构每年也要有风险分析报告。四是严格执法监察。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的生产许可、标准执行、证后监管、监督抽查、检验检疫、执法打假等方面都应该加以落实。五是搞好协调配合。特别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更应如此。要通过实际行动,力求质检部门成为贯彻落实《决定》最认真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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