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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五项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监控网

2007.6.29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推出五方面新举措,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继续加快标准制修订。到“十一五”末,使我国食品标准的标龄由现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制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之内,基本建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相协调,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接轨,科学、统一、权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进一步加大重要标准实施力度。在农产品种养殖领域,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新建6000个国家级示范区,力争总量达到1万个,实现每个县有5个左右国家级示范区。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研究。针对目前食品领域标准相对滞后的问题,将依靠科技创新,逐步形成农业和食品安全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并参照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合理性。届时,新产品一投放市场,即可有标准可依。

  --加强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积极应对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促进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防止不安全产品进口。

  --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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