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低芥酸菜子油、大豆油、花生油、棉籽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油菜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及食用调和油等。
NY/T 751-2011由行业标准-农业 CN-NY 发布于 2011-09-01,并于 2011-12-01 实施。
NY/T 751-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X14 油脂加工与制品,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7.200.10 动物和植物的脂肪和油。
* 在 NY/T 751-2011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NY/T 751-2011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由 NY/T 751-2007 变更而来。
NY/T 751-2011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于 2015-01-01 变更为 NFPA 30-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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