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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出度测定法的介绍--第三法(小杯法)

2021.12.22

①仪器装置

a. 搅拌桨:桨杆上部直径为(9.75±0.35)mm,桨杆下部直径为(6.0±0.2)mm,桨杆旋转时,桨轴与溶出杯的垂直轴在任一点的偏差均不得大于2mm;搅拌桨旋转时,A、B两点的摆动幅度不得超过0.5mm。

b. 溶出杯:由硬质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制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为半球形的250mL杯状容器,内径为(62±3)mm,高为(126±6)mm,其他要求同第一法仪器装置。

c. 篮轴与电动机相连要求:桨杆与电动机相连,转速应在各品种项下规定转速的±4%范围内。其他要求同第二法。

②测定方法:测定前,应对仪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试,使桨叶底部距溶出杯的内底部(15±2)mm。分别量取经脱气处理的溶出介质,置各溶出杯内,实际量取的体积与规定体积的偏差应不超过1%(当品种项下规定需要使用沉降装置时,可将片剂或胶囊剂先装入规定的沉降装置内)。以下操作同第二法。取样位置应在桨叶顶端至液面的中点,距溶出杯内壁不小于6m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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