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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血栓性疾病的抗凝治疗介绍

2022.6.24

  1、肝素主要用于近期发生的血栓性疾病。通常选用三种给药方案:

  ①小剂量24小时成人用量为0.6万~1.2万u,每隔8~1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0.25万~0.5万u,可不必实验室监测;

  ②中剂量24小时总量2万~4万u,持续静滴,或每隔4小时静注0.5万u,或每隔6小时静注0.75万u;

  ③大剂量是中剂量用量的一倍左右。肝素疗程一般不超过10天,大剂量或用于预防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

  使用剂量较大时须逐步减量后再停药。近年来不少学者推荐小剂量的给药方案,特别用于预防性用药,血栓形成早期以及易有DIC出血倾向的疾病如流行性出血热,急性早幼粒白血病、肝病等。肝素无效时应考虑以下原因并予纠正:

  ①病因未去除;

  ②大量血栓已形成如DIC晚期;

  ③血中AT-Ⅲ、HCⅡ缺乏或耗竭;

  ④严重酸中毒、缺氧时肝素灭活;

  ⑤大量血小板破坏释出抗肝素的血小板第4因子和凝血酶敏感蛋白;

  ⑥并用四环素、链霉素、新霉素、多粘菌素、庆大霉素、头孢霉素、洋地黄、抗组织胺药物等可减弱肝素作用。

  肝素主要副作用是出血、血小板减少。过敏反应多因制剂不纯所致。长期用药可引起注射部位皮肤坏死和骨质疏松。肝素所致的血小板减少症发生率约为5%。轻型为肝素对血小板的直接作用所致,用药2~4天内发生,停用后很快恢复。重型因肝素依赖性抗血小板抗体引起血小板聚集所致,初用者4~15天内发生,再次用药在2~9天出现,常伴有血栓栓塞和出血,预后不佳。因此肝素使用中必须动态监测血小板数量变化,必要时停用。

  2、AT主要用于AT缺乏症及DIC患者,可增强肝素的抗凝效果,减少肝素所致的出血并发症。常用剂量为1500U/d,静脉滴注,3~5日为一疗程。

  3.香豆素类通过与Vitkl竞争,阻断Vitkl依赖性凝血因子的生物合成。主要用于血栓性疾病的预防,及肝素抗凝治疗后的维持治疗。常用者为华法林,首剂10~15mg/d,分吹口服,随之5~10mg/d,以PT作为监测指标调节用药量,使PT延长1.5~2.0倍为宜,近年以国际正常化比值(INR)作为监测指标,更具科学性,维持INR值在2~3为最佳治疗剂量。

  4.水蛭素目前使用的为基因重组水蛭素,为特异性抗凝血酶制剂,不良反应少、制低为其优点。用法为0.005mg/(kg?h),持续静脉滴注,4~8天为一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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