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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胜客!又因食品安全被罚……再上热搜

2022.8.22

  7月20日一早,“记者卧底必胜客后厨”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必胜客再次因为食品安全问题站上了风口浪尖。

  


  据新京报报道,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其记者应聘进入必胜客北京和谐广场店和魏公村店,发现后厨存在多种食品安全问题:餐厅管理人员篡改效期标签,食材不按时废弃;员工拆掉外包装,将过期食材“化整为零”;烹炸用油长期不更换,相关指标超标近一倍等。

  食材过期仍在用

  


  


  过期食材“续命”,标签改了又改


  烹炸油十天才换一次,酸价超标近一倍


  突击检查发现更多问题

  被曝光后不久,必胜客通过官微发布公告称:“关于媒体报道的北京必胜客和谐广场店和魏公村店的相关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已立即对上述两家餐厅进行闭店调查。感谢社会对我们的监督。”

  


  然而,还未等必胜客开始进行“闭店调查”,政府部门就已经行动起来。

  7月20日上午,针对媒体曝光的“必胜客”和谐广场店存在为过期食品原材料更换标签、烹炸油长期不更换等问题,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执法人员前往涉事餐饮单位现场,对其食品原材料、半成品等食品的保质期限、使用和库存情况,从业人员的生产加工操作过程等进行全面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门店后厨冷冻库中存放有保质期至7月19日的法式吐司面包片1袋,另外检查发现其洗消间脏乱、存有大量待清洗的餐具、地面油腻湿滑,以及食品库房中存放有非食品和个人衣物等问题。同时,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如食用油、鸡腿、鸡翅、香肠、小龙虾等食品原材料进行了现场抽检,检测结果待出。

  媒体曝光、现场检查都反映出必胜客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对此,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法对该门店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已停业进行整顿。

  同一门店数月前刚被处罚

  令人感到愤怒的是,此次涉事的两家门店之一的必胜客北京和谐广场店,曾在今年3月份,因食材超保质期,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2月2日下午16时许,执法人员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68号院和谐广场一层118号、二层215号的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和谐广场餐厅发现操作间有保质期至2022年1月31日的“散叶罗马绿缤纷蔬菜”半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保质至2022年2月1日的“京葱长段”半袋,上述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对此,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37.01元,罚款50000元。

  必胜客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被曝光、处罚的门店只是必胜客食品安全问题的冰山一角。

  投诉通平台投诉案例显示,必胜客在食品质量安全上始终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食物变质、存在不明添加物等,甚至有消费者反映披萨饼中还含有头发,问题涉及到北京、天津、太原等全国多个城市的多家门店。

  1

  北京马家堡店:

  食材疑似变质,面饭套餐有臭味

  


  太原坞城路店:

  吃了西冷牛排肚子疼

  2

  


  3

  天津新业广场店:

  食品做法错误、有其它添加物

  


  沈阳铁西区星摩尔店:

  披萨饼中含有头发

  4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被处罚之后不思整改,不到半年时间,同一家门店再次出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必胜客如此胆大妄为,到底是谁给他们的勇气?

  消费者投诉其它问题也不少

  投诉通平台数据显示,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有大量消费者投诉必胜客存在虚假宣传、配送超时、不开发票、拒不退款、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

  1

  虚假宣传

  消费者主要投诉必胜客利用电子券、兑换码为诱饵引导注册或者消费,却不予兑现。

  


  配送超时

  2

  配送超时问题频发,预计30分钟的路程最终使用1小时40分钟。

  


  3

  不开发票

  多名消费者在投诉通平台反映必胜客故意设置各种障碍,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开具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拒不退款

  4

  有消费者反映,必胜客APP故意设置选择页面诱导客户充值,充值后的金额却拒不退回。

  


  5

  态度恶劣

  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必胜客的服务态度一直在走下坡路,从服务人员到餐厅经理,态度恶劣的情况屡见不鲜。

  


  违法成本低企业就铤而走险

  有业内人士指出,必胜客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非常详细、也非常严格,但在执行层面上,各个门店迫于利润和损耗的压力,往往会选择铤而走险。

  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还是因为必胜客及相关门店把经济利益放在了食品安全的前面, 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存在较大的不足,甚至在利益的驱使下,宁可选择被罚款也不愿意进行整改。

  专家表示: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我们有必要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惩处力度,让违法者感受到痛,让越线者无法承受,让从业者受到震慑,最终使经营者自觉遵纪守法,不敢逾越底线,不再肆无忌惮。

  律

  师

  说

  法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的粉丝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近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平台收到大量针对必胜客的投诉,根据平台汇总的资料显示,针对必胜客的投诉主要涉及食品疑似过期、变质、有异物、虚假宣传营销、不开发票、超时配送、不退充值款、服务态度差等几个方面,下面就上述投诉案例中涉及的必胜客相关问题,从法律角度给各位消费者提供一些分析和建议,供各位消费者参考:

  一、必胜客食品存在疑似过期、变质、有异物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另外,该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消费者购买的必胜客食品若存在过期、变质、异物情形,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委”,即原“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并根据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主张其他合法权益,包括要求必胜客道歉、退款及赔偿等。

  二、必胜客营销中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的问题

  根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及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必胜客营销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行为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但必胜客在营销活动中承诺给付的生日礼卷、游戏兑换码等已向消费者公示,该行为构成要约,属于必胜客应向消费者履行的合同义务。必胜客以种种理由推脱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必胜客继续履行约定或要求其赔偿损失。

  若必胜客事先主观上即存在违约的故意,则该行为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的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三、必胜客配送超时及退款问题

  “配送超时”在法律层面上表现为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对于是否构成迟延履行,一般以平台上下单后显示的“预计送达时间”为是否超时配送的标准,如果因为天气、突发状况等客观情况,配送时间可以适当延伸。外卖送餐对配送时间有较高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在配送超时经催告多次仍未送达或已导致消费者无法实现购买目的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即取消订单。

  在配送超时归责于必胜客的情况下,必胜客应承担违约责任,退款并赔偿消费者损失。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必胜客无正当合理理由,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对其责令改正及处罚。

  四、必胜客不开具发票问题

  商家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凭证是其法定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的情况下,必胜客必须开具发票,否则构成违法。

  对于必胜客不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举报,税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进行处罚。对于必胜客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是否构成逃税、漏税,需根据必胜客税务申报情况,由税务部门进行认定。

  五、必胜客充值后退款问题

  消费者在必胜客自己账户中充值的资金所有权属于消费者,必胜客应保障消费者退款的权利。

  必胜客“一旦充值不能退款”的行为已涉嫌强迫交易,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即使在充值时有相关约定,也属于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为无效。消费者可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必胜客服务态度差的问题

  消费者享有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监督权。对于必胜客服务人员态度差的问题,消费者可向必胜客店长或必胜客总部进行反映、投诉,也可向消保委进行投诉,因服务态度差导致冲突的,甚至人身、人格、尊严受损的,可报警处理或向法院起诉。

  综上,消费者在接受必胜客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其有上述或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鉴于涉案金额均不高,建议消费者们可优先采用向消保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方式维权,若仍未有满意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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