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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在我国再注册

2019.6.17

  近日,国家农业农村部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3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以及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产品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4.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 10日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兽药名称生产厂名称国 别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有效期限备注
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CompoundSulfadiazine Suspension法国维克有限公司VIRBAC法国(2019)外兽药证字55号  2019.6.10—2024. 6.9  再注册
猪伪狂犬病活疫苗(BarthaK-61株)SwinePseudorabies Vaccine,Live(Strain Bartha K-61)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LABORATORIOSHIPRA, S.A.西班牙(2019)外兽药证字56号  2019.6.10—2024. 6.9  再注册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3号.ceb
说明书和标签.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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