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在我国再注册
近日,国家农业农村部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3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以及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产品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4.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 10日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兽药名称 | 生产厂名称 | 国 别 | 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 | 有效期限 | 备注 |
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CompoundSulfadiazine Suspension | 法国维克有限公司VIRBAC | 法国 | (2019)外兽药证字55号 | 2019.6.10—2024. 6.9 | 再注册 |
猪伪狂犬病活疫苗(BarthaK-61株)SwinePseudorabies Vaccine,Live(Strain Bartha K-61) | 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LABORATORIOSHIPRA, S.A. | 西班牙 | (2019)外兽药证字56号 | 2019.6.10—2024. 6.9 | 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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