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监测事权上收 助推理顺环境考核机制

2017.2.07

  自从空气治理相关指标被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时起,坊间就曾有过针对地方或因考核压力造假相关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担忧。事实上,从以往经验来看,即便是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也不乏一些地方“顶风”排污,客观上也凸显了有关监测数据的缺位。

  针对以上担忧,环保部近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透露,2016年11月底,全国1436个国控站点监测事权已全部上收,由以前的“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旨在从体制上保障监测数据免受行政干预。

  据该负责人介绍,环保部还多方发力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如事权上收后,对站点运维公司的数据质量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着手构建国家、区域和运维机构三级环境质量监测的质控体系;强化司法震慑作用,自2017年1月起实施的“两高”司法解释,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以 “破坏计算机信息罪”论处,有效解决了造假定罪难的问题;对数据造假问题严厉查处等。

  按照有关安排,“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对1436个国控网点进一步优化,可能会扩充,使其更能客观地反映实际空气质量情况。客观而言,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理顺了监督考核的逻辑,即 “谁考核,谁监测”。实际上,这对于确保环境监测质量而言至关重要,亦能更好地使环境质量监测守住“环境监测工作生命线”的底线。

  当然,“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绝不仅仅适用于空气质量监测,在当前我国全面构筑生态环境屏障的关键期,严把污染监测关,对于科学、高效地实施环境治理而言极为重要。环保部于2016年11月印发的《“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环境监测数据不受行政干预。

  笔者以为,确保监测行为不受行政干扰,可视为找到了地方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而这或将为根治我国环境守法层面的尴尬现状找到突破口。

  一直以来,坊间对于企业知法犯法、“顶风”排污的所为,无不归咎于我国环境守法不足、环境执法偏弱的症结之上。其实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存在长期保护所致,其动机正在于受到行政庇护的地方大型企业往往都肩负着承担主要地方财税来源的重任,一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停业整改等严厉措施,势必将导致地方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由此,行政行为干预包括环境监测在内的一系列行为,暗自确保经济发展和地方利益的行政毒瘤,才逐渐成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隐形盾牌。因此,从这个角度理解,此次环保部上收数以千计的国控监测点事权,践行“谁考核,谁监测”原则,势必将让有碍环境守法的一系列不法行为无处遁形。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