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B149.2-2010(R2015)由SCC 发布于 1970-01-01。
CSA B149.2-2010(R2015) 丙烷储存和处理代码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CSA B149.2-2020 。
前言 这是 CSA B149.2《丙烷储存和处理规范》的第十版。它取代了之前的版本,之前的版本由加拿大标准协会 (CSA) 于 2005 年和 2000 年作为 CAN/CSA-B149.2 发布,由加拿大燃气协会 (CGA) 于 1995 年、1991 年、1986 年、1980 年、1978 年和 1976 年发布,由加拿大标准协会于 1969 年发布。范围 1.1 本规范适用于 (a) 丙烷的储存、处理和转移;(b) 当丙烷用作燃料时,在公路车辆、休闲车、移动房屋、户外食品服务单位和洗车车上安装器具、设备、部件、配件和容器;(c) 在非公路车辆中用作发动机燃料的丙烷;和 (d) 在配送地点和加注厂安装用于丙烷的容器和设备。
1.2 本规范不适用于 (a) 海运或管道终端;(b) 石油精炼厂或化工厂中用作原料的天然气;(c) 公用事业管道分配和传输管道;(d) 丙烷的冷藏储存或地下储存器;(e) 船上使用的丙烷;(f) 用作气雾剂容器中推进剂的丙烷;(g) 容量为 5.3 盎司(150 克)或更小的丁烷燃料气瓶;以及 (h) 当丙烷用作燃料时,除公路车辆、休闲车、移动房屋、户外食品服务单位和洗车车之外的器具、设备、部件、配件和容器的安装。
1.3 当使用术语“丙烷”时,本规范的要求包括并同样适用于主要由以下任何碳氢化合物或它们的混合物组成的任何材料:丙烷、丙烯、丁烷(正丁烷或异丁烷)和丁烯。
1.4 以码/磅为单位给出的数值为标准。本规范包含与码/磅单位等值的 SI(公制)单位,因此本规范可以以 SI(公制)单位使用。SI(公制)等值可能为近似值。
1.5 在本规范中,除非经主管部门另行批准,“应”表示强制性要求;“应”表示建议或建议但非强制性的要求;“可”表示建议或可选声明。正文注释不包括强制性或替代性要求。注释的目的是将并非本规范一部分的解释性或信息性材料与正文区分开来。但是,图表注释被视为图表的一部分,可以写成强制性要求。附件被指定为规范性(强制性)或信息性(非强制性)以定义其应用。
1.6 本规范及其引用的任何标准均不对规范中引用的设备和材料的预期寿命、耐用性或操作性能作出或暗示任何保证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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