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管理人员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经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5.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检查及维修 (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柜体外观完好整洁,无锈蚀。 ②防静电接地装置牢固、无锈蚀,标识清晰完整。 ③通风口完好畅通,标识清晰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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