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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

2009.5.13

  记者5月11日从卫生部获悉,为加快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前组建成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

  据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卫生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分别由相关部委(局)分管此项工作的部委(局)领导担任。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部分管部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相关部委(局)分管工作的司局级领导组成。各部委(局)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我国近三年内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和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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