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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食品安全法》修订不要急

2015.2.26

  近日,由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主办,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协办,以“提高立法质量,搞好顶层设计”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刘兆彬、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湛中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李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河山、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宋瑞霖、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马维国、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康健等专家、学者,就《食品安全法》修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专家们认为,以下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如何解决食品安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如何对各类食品生产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全覆盖监管;如何解决部门职能交叉“九龙治水”的监管体制;如何确立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社会共治中,怎样更好发挥消费者、第三方和媒体的监督制约作用;如何借鉴食品安全法治的国际经验等等。

   会议取得四项共识,即制度设计要科学,体制要理顺;责任要细化,执法要保障;把社会共治落到实处,要细化;要做好本法和其他法的衔接、协调问题;《食品安全法》修订不应急,要研究透,质量更好。

   据中国人大网公开信息显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自2014年12月3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2015年1月19日截止,共有878人参与,收到意见条数2943条。而这次《食品安全法》研讨会的举办,其目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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