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航空直流起动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直流起动机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不适用于航空起动发电机。
HB 6250-1989由行业标准-航空 CN-HB 发布于 1989-05-13,并于 1989-12-01 实施。
HB 6250-198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V07 电子计算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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