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622 条与 无酒精饮料 相关的标准,共 42 页
This standard is concerned with non-alcoholic carbonated beverages and Carbonated Water (Soda Water) (Sparkling water).
Non- Alcoholic Carbonated Beverages
目前国内尚未制定水质17O-NMR半高峰宽测定标准,本文件的提出,旨在统一规范目前市场上17O-NMR半高峰宽的测定技术,以“17O-NMR半高峰宽(17O-NMR FWHM)”技术指标代替“小分子团”的概念。
Determination of 17O-NMR FWHM in Water NMR Method
特征指标17O-NMR半高峰宽度(以赫兹Hz表示)值应小于100,如要标识“低赫兹水”或“超低赫兹水”,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Low Hertz 17O-NMR FWHM Natural Drinking Water
本文件规定了“吉致吉品”饮用天然矿泉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工艺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吉致吉品”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经营活动。
Jizhi Jipin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本文件规定了“吉致吉品”饮用天然矿泉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工艺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吉致吉品”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经营活动。
"Jizhijipin"-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本标准规定了石台硒泉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Shitai Selenium Spring
本文件规定了沙棘饮料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沙棘饮料的质量检验和贮藏运输。
Aohan seabuckthorn beverage
本文件规定了供厦食品 包装饮用纯净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3.1定义的包装饮用纯净水。
Food for Xiamen - Packag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本文件规定了金银花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Honeysuckle Dew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山泉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要求。
drinking mountain spring water
本文件规定了开奶茶(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Kainai Tea
本文件规定了七星茶(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Qixing Tea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a/(g/100g) ≤10.0 GB 5009.3 冷泡绿茶、冷泡茉莉花茶 ≥18 水浸出物 b/(g/100g) GB/T 8305 冷泡红茶、冷泡其他茶 ≥13 冷泡绿茶 ≥300 茶多酚 b /(mg/L) GB/T 21733-2008 附录A 冷泡茉莉花茶 ≥260 冷泡红茶、冷泡其他茶 —— 咖啡因 b/(mg/L) ≥50 GB 5009.139 铅(以Pb计)b/(mg/L) ≤0.3 GB 5009.12 a 仅限顶盖盒内茶叶; b 将茶叶与冲泡水混合浸泡60分钟(水温20℃±2℃)后,取其茶汤汁进行检测。
Cold brew tea drinks
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长白山饮用天然矿泉水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产品等级、技术要求、生产工艺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评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产于吉林省长白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区域范围内的饮用天然矿泉水。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in Changbai Mountain
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长白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适合婴幼儿)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长白山区域范围内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适合婴幼儿)。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suitable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in Changbai Mountain
本文件规定了五大连池天然苏打水的术语和定义、生产技术要求、产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五大连池天然苏打水产品。
Wudalianchi natural soda water
1 范围 2 规范性饮用文件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2 感官指标 3.3 理化指标 3.4 微生物指标 3.5 污染物限量 3.6 真菌毒素限量 3.7 农药残留限量 3.8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3.9 食品添加剂 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5.2 抽样 5.3 检验 5.4 判定规则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2 包装 6.3 运输 6.4 贮存
milk drink
本标准的推出,将填补国内婴幼儿天然包装饮用水标准的空白,制定婴幼儿天然包装饮用水产品的技术要求、开采加工要求、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推进婴幼儿天然包装饮用水稳健发展。 本标准在满足国标GB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前提下,对相关指标做了修订和调整。 ----增加2项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和钠,该界限指标同时也满足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卫生要求。 ----增加2项微生物指标:粪链球菌和产气荚膜梭菌。 ----调整了10个限量指标,该限量指标更优于国标GB19298中的要求: 四氯化碳从0.002mg/L降到0.0005mg/L; 三氯甲烷从0.02mg/L降到0.006mg/L; 耗氧量(以O2计) 从2.0mg/L降到1.0mg/L; 铅从0.01mg/L降到0.005mg/L; 砷从0.01mg/L降到0.005mg/L; 镉从0.005mg/L降到0.001mg/L; 汞从0.001mg/L降到0.0001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从0.3mg/L降到0.1mg/L; 总α放射性从0.5Bq/L降到0.1 Bq/L; 总β放射性从1Bq/L降到0.5 Bq/L。 本标准起草联系人:乐粉鹏,010-85767344/15601206127,107073022@qq.com,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三号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Natural Packaged Drinking Water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
3 定义 3.1 黑果枸杞原浆 以黑果枸杞为原料,经清洗复水、破碎、打浆、分离、高压均质、调配(或不调配)、杀菌、灌装加工制成的黑果枸杞原浆。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黑果枸杞应符合DBS64/006规定的要求。 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深紫色或紫红色 滋味气味 具有黑果枸杞原浆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形 态 混浊状液体,静置后允许有沉淀分层现象,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20℃,以折光计)/ % ≥10.0 总酸(以柠檬酸计)/ % ≥0.2 原花青素/(mg/100mL ) ≥180 铅(以Pb 计)/(mg/L) ≤0.05 锌、铜、铁总和(适用于金属罐装饮料)/(mg/L) ≤20.0 4.4 微生物指标 4.4.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规定的要求。 4.4.2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4.4.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极限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霉菌/cfu/mL ≤20 酵母/cfu/mL ≤20 4.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4.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规定的要求。 4.5.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规定的要求。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食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规定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按GB 7101规定方法检验。 7.2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方法测定。 7.3 总酸按GB/T 12456规定方法测定。 7.4 铅按GB 5009.12规定方法测定。 7.5 锌、铜、铁总和按GB 5009.13或GB 5009.14或GB 5009.90规定方法测定。 7.6 微生物指标按GB 4789.2或GB 4789.3或GB 4789.15或GB 4789.26规定方法检验。 7.7 原花青素按附录A规定方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班次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从同批次出厂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6个最小包装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8.3 检验分类 8.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8.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随时进行: a ) 新产品投产时; b ) 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c )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4 判定原则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 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9.2 包装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 9.3 运输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避免强烈震荡。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 9.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 地10 cm以上离墙20 cm以上。 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
Lycium ruthenicum Murr. Puree
按照GB/T 31326-2014植物饮料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326 植物饮料中 3.1 植物饮料 botanical beverage 和植物提取物botanical extract。 玉米须植物饮料:以玉米须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粉,添加或者不添加其它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 4. 产品分类 GB/T 31326 中 4.3 草本饮料/本草饮料herb beverage。如添加辅
Corn silk herb be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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