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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干物质含量测定

2021.9.14

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1026-1982《水果蔬菜产品——在减压下干燥测定干物质含量以及用共沸蒸馏法测定水分量》。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测定。

减压干燥法适用于一切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共沸蒸馏法适用于含较多其他挥发性物质的水果、蔬菜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2 减压干燥法

2.1 原理

在已知重量的称量皿内,称取试样后置于真空干燥箱内,在一定的真空度与加热温度下,干燥至恒重。

2.2 仪器

2.2.1 真空干燥箱,可在约3kPa的压力70℃的温度下进行干燥并通入流速为10~40L/h的干燥空气,使真空干燥箱内保持一定的温度和压力,真空干燥箱内各点的温度要均匀。

2.2.2 称量皿、具盖铝盒,直径不小于50mm,高不大于30mm。

2.2.3 高速组织捣碎机。

2.2.4 分析天平。

2.3 材料

2.3.1 滤纸条,用于液体产品。

用无灰滤纸,预经反复用2g/L盐酸洗涤8h,用蒸馏水漂洗五次,然后在空气中干燥。剪切成20mm宽的纸条。弯曲或折叠成手风琴式的密褶,纸条部分松开呈多边螺旋状。在每个称量皿中置入4~4.5g纸条。

2.3.2 滤纸片,用于半液体产品。

用硬无灰滤纸,卷曲,剪裁成一直径稍小于该称量皿的纸片。

2.3.3 纯海砂,用于粘稠的或固体产品。

如无纯海砂,用5%(m/m)盐酸洗涤,并漂洗直至无氯离子,过筛使其粒度在100~400μm,并经灼烧。

2.4 操作程序

2.4.1 试样的准备

2.4.1.1 液体和酱状产品,充分混合试样后取样。

2.4.1.2 新鲜果蔬、罐藏,冷冻产品,除去试样的非可食部分,有四分法取可食部分,然后在瓷盘中迅速切碎混匀,放入高速组织捣碎机内,捣碎1~2min,装入磨口瓶中,作为测定用试样。有些试样(如叶菜、甜椒等)难以捣碎,可在试样中加入等量水一起捣碎,每2g匀浆折算为1g试样。

2.4.1.3 含糖高的干制品(如果脯),取试样的可食部分迅速剪碎混匀,称取50~100g精确至0.1g,放入高速组织捣碎机内加入200~400g水捣碎2~3min,每5g匀浆折算为1g试样。将试样移入磨口瓶中,作为测定用试样。

2.4.2 称量皿的准备

在称量皿中放入滤纸条或二个纸片或20g砂和一玻璃棒,置干燥箱中,皿盖斜支于称量皿边上,在2.2.1规定的条件下烘1h后,取出盖好皿盖,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称重,再烘0.5h,同样冷却,称重。至前后两次重量相差不超过0.001g为恒重。

2.4.3 称样

称取2~5g固体试样或5~10g半液体或液体试样(约含干物质1~1.5g)g于恒重的称量皿中,精确至0.0002g。

2.4.4 测定

将称量皿,放入控制在70℃的真空干燥箱中,皿盖斜支于称量皿上。将干燥箱连接真空泵,使气压降到3kPa(约25~30mmHg),然后通入流速为10~40L/h的干燥空气,使真空干燥箱内保持一定的温度和压力。干燥4h后,打开阀门,使空气经干燥装置缓缓通入真空干燥箱内,待压力恢复常压后,启开干燥箱门。盖好皿盖取出称样皿,放入干燥器中冷却0.5h后,称重,精确至0.002g。再烘1h,同样冷却,称重。至前后两次重复相差不超过0.001g为恒重。

注:对含水量高的试样,要先放在70℃左右的通风式恒温干燥箱内,预干燥2~3h,并随时搅拌,然后移到真空干燥箱内。

2.5 结果表示

2.5.1 计算

(1)

式中:X——样品中干物质的含量,%;

m0——称量皿(滤纸或砂和玻棒)的重量,g;

m1——称量皿(滤纸或砂和玻棒)和样品的重量,g;

m2——称量皿(滤纸或砂和玻棒)和样品干燥后的重量,g。

符合重复性(2.5.2)的要求,以两次测定所得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2.5.2 重复性

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两次测定结果的相对误差:

当干物质含量大于10%(m/m)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

当干物质含量小于或等于10%(m/m)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

3 共沸蒸馏法

3.1 原理

用挥发性不混溶于水的溶剂,以蒸汽的形式带出水分,在冷凝器内冷凝并分离,收集馏出液于接收管内,根据体积计算含量。

3.2 试剂

甲苯或二甲苯(分析纯)。

3.3 水分测定器:图略。在每次使用前,都要用铬酸-硫酸洗液充分洗涤,除净油污,并连续用蒸馏水和丙酮清洗。然后在气流下不加热干燥。

3.4 操作程序

3.4.1 试样制备

同(2.4.1)。

3.4.2 称样

称取适量的试样(估计含水量3~4.5mL),精确至0.01L。

3.4.3 测定

定量地移试样于烧瓶中,加入75mL溶剂(甲苯或二甲苯)。对于粘稠试样加助沸剂(如浮石)。

将烧瓶连接在测定装置上,缓缓加热,保持微沸,以每秒钟从冷凝管滴下2滴为宜。当刻度管内的水增加不显著时,加速蒸馏速度,约每秒4滴。当蒸馏的溶剂变为澄清并不再有水分离出时,停止加热,从冷凝管顶端加入溶剂冲洗。如冷凝管壁附有水滴,可用附有小橡皮头的铜丝擦下,再继续蒸馏片刻至接收上部及冷凝管壁无水滴附着为止。

取下刻度管冷却至室温。读取刻度管内水的体积(mL)。

3.5 结果表示

3.5.1 计算

(2)

式中:H——试样中水分的含量,%;

m——试样的重量,g;

V——刻度管内收集水的容量(水的密度假设为1g/mL),mL;

X(%)=100-H (3)

式中:X——试样中干物质的含量,%;

H——试样中水分的含量,%。

3.5.2 重复性

同2.5.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食品检测研究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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