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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保障食品安全不能仅靠“专项行动”

2013.9.02

  陕西省公安机关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采取“零容忍”,坚决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据统计,自打假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50起。在针对不法商贩使用国家禁用的化学药品“6B苄基腺嘌呤”(俗名无根水、无根豆芽素)泡制豆芽的犯罪行为开展的专项打击中,全省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0名,破案169起,查获生产窝点259个,打掉团伙94个。

  公安机关对于不法商家的严厉打击,可谓是大快人心,这不仅有助于为公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更为广大商家敲响了诚信经营的警钟。公众不难想象,大批“黑作坊”的存在,势必会导致诸多问题食品在市场上的猖獗,从而直接给公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带来一定的侵害。面对如此现实问题,我们不仅要唾弃那些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不良商家,同时,更希望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能够认真负责,强化监管。

  不可否认,通过一段时期的“专项行动”,确实能够对问题商家起到强有力的震慑效果,然而,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一旦监管体系放松警惕,那么,“黑作坊”等不法经营场所很可能就会“死灰复燃”、重操旧业……因此,保障食品安全绝不能靠短时期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而应当注重不折不扣地做好日常性的监管工作,时时刻刻都不能有松懈、麻痹等思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公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乃各级政府与监管体系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等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更是直接殃及到了公众的身体健康。而在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既存在着不良商家诚信缺失的问题,更存在着监管体系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况。甚至,有的监管体系在收受了“好处费”之后,便对问题食品大加纵容,甚至千方百计为其充当“保护伞”,如此乱作为的监管,比问题食品更让公众感到可怕。

  当前,在全社会为构建美丽中国而奋斗的大形势下,各级政府以及监管体系应当拿出更多实实在在的行动,真正为公众守护好食品安全。而这不仅需要监管体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同时,还需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公众的力量,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而对问题食品以及“黑作坊”等危害食品安全的问题形成“人人喊打”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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