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861:2012
食品加工机械.吸烟房.安全性和卫生要求

Food processing machinery - Smokehouses - Safety and hygiene requirements


EN 15861:2012 发布历史

EN 15861:2012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2-06-01。

EN 15861:2012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EN 15861:2012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 EN 61310-1 机械安全性.指示,标志和操作.第1部分:可视,可听和可触模信号的要求
  • EN 614-1 机械的安全性.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原则.第1部分:术语和一般原则
  • EN ISO 11102-2 往复式内燃机.手柄起动装置.第2部分:脱开角试验方法
  • EN ISO 11201 声学.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测量.一个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
  • EN ISO 12100:2010 机械安全性.设计一般原则.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2023-07-06 更新
  • EN ISO 14314 往复式内燃机.反冲起动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
  • EN ISO 3744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反射面上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2023-07-06 更新
  • EN ISO 4871:2009 声学.机器和设备噪声发射值的标示和验证
  • ISO 3864-2 图形符号. 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 第2部分: 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2016-12-01 更新
  • ISO 4249-1 摩托车轮胎和轮辋(代号规格系列) 第1部分:轮胎
  • ISO 5751-1 摩托车轮胎和轮辋(公制系列).第1部分:设计指南
  • ISO 6054-1 摩托车轮胎和轮辋(代号规格系列) 4-12直径代号 第1部分:轮胎

* 在 EN 15861:2012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N 15861:2012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2年 EN 15861:2012 食品加工机械.吸烟房.安全性和卫生要求

 

要求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商业用途熏制室的设计和制造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本标准涵盖的机器用于食品熏制,特别是肉类、鱼类或类似产品,以及相关的加热和冷却过程。 烟熏室由以下部分组成: 烟室及设备;空气处理系统;烟雾发生器;管道和导管;清洁系统。 本欧洲标准涉及与熏制室按预期使用且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以及卫生要求。 该欧洲标准涉及烟熏室整个生命周期中可能出现的危险。 本文件不适用于 CEN 发布本文件之日之前生产的烟熏室。 类型 本欧洲标准涵盖以下类型的熏制室和装置: 带摩擦烟雾发生器的熏制室;带蒸汽烟雾发生器的熏制室;配有液体烟雾发生器的熏制室;带锯末和木片烟雾发生器的熏制室;具有一个或多个烟室的烟熏室,用于批量生产;用于连续生产的熏制室。 本欧洲标准不涵盖自动化生产。

标准号
EN 15861:2012
发布
2012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15861:2012
 
 
引用标准
EN 61310-1 EN 614-1 EN ISO 11102-2 EN ISO 11201 EN ISO 12100:2010 EN ISO 14314 EN ISO 3744 EN ISO 4871:2009 ISO 3864-2 ISO 4249-1 ISO 5751-1 ISO 6054-1
被代替标准
FprEN 15861-2012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