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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曝光四川3家餐企食品检出罂粟壳成分

2016.1.21

  1月21日,食药监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其中,四川有3家餐饮服务单位,均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分别是: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聪颖家常菜餐馆、宜宾市屏山县牛馆家食府、眉山市仁寿县文宫镇金氏酸萝卜鱼火锅店。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宜宾市屏山县牛馆家食府,工作人员拒绝透露相关调查信息,但是向记者表示餐馆目前仍在营业。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涉嫌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等非食品原料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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