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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4.18

   4月16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称《工作安排》),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工作安排》,由质检总局牵头、分工负责或配合完成的工作多达21项。

  《工作安排》提出,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质检总局牵头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办法,抓紧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加强对已注册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质检总局负责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对高风险、高关注度进口食品监管。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境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监管,开展风险监控。农业部、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质检总局牵头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工作安排》强调,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质检总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负责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继续推动食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此外,根据《工作安排》,质检总局还将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加强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公布食品检验复检机构名录,引入第三方检验服务等方面,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多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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