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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护理:高热不退患者的输血处理

2021.5.31

1 病例摘要

     患者,男,49岁,因周身酸痛、高热(41.2℃)、气促、全身皮肤粘膜出血、肝脾中度肿大伴触痛入院。入院诊断:急性髓性白血病(M2a);外周血象:Hb 45g/L,WBC 65×109/L,Plt 8×109/L;血型:A型 RhD(-)。先后予以冰敷、酒精擦浴,柴胡针剂4 ml及静脉注射来比林针09 g、地塞米松10 mg等系列处理后,患者均未能明显退热,复测体温仍为395℃。临床医生认为,患者重度贫血伴血小板减少及出血表现,需及时输注同型红细胞悬液、机采血小板。

2 临床分析与处理

     患者贫血严重,表现为组织供氧明显不足,需及时予以输注红细胞以改善组织供氧;同时患者血小板计数严重低下并有明显皮肤粘膜出血表现,如不及时输注血小板,可能出现颅内出血、胃肠道出血和其它重要脏器出血。因此,只有在改善患者贫血和出血的基础上,才能予以化疗。医生认为,此前已采用的多种退热措施所以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主要考虑为肿瘤性发热,也可能合并感染因素;只有肿瘤负荷控制,才有可能控制发热,而化疗前必须输注红细胞和血小板,否则化疗风险太大。但根据输血护理原则,处在高热中的患者不宜输血,应将患者的体温降低到<385℃方能输血。于是,医护之间出现了不同处理意见。综合分析患者具体情况——冰敷、中药针剂、解热镇痛药、糖皮质激素等方法处理数小时后,患者仍处于高温状态,若不及时输血,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若在高温状态下输血,又违反了输血护理常规——我们认为,输血护理有关体温降低到<385℃方能输血的规定,其主要依据是便于输血过程中观察输血不良反应;经权衡利弊,决定立刻输血并在输血过程中加强对患者病情的观察,尤其是密切注意患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心电监护、皮疹、尿液及自我感觉变化等情况,以弥补难以实时观察的体温变化。在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须特殊输血处理的原因,并由他们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后,在患者高温时,先快速输注了血小板1人份,紧接着输注了红细胞悬液4 U,整个输血过程派专人护理监控,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改变。输血后,患者体温似有所下降,复测389℃,这可能与前期及后续降温处理有关;亦未发现皮肤粘膜有新的出血,气促缓解;复查血象:Hb 68g/L,WBC 68×109/L,Plt 22×109/L;尿常规检查未发现潜血阳性。次日晨实施化疗,并继续予以输血支持治疗。

3 讨论 

     根据输血护理常规,患者体温≥385℃不宜输血,包括输注成分;如患者有高热,应首先予以物理降温,必要时可予以中药辅助降温,慎重使用解热镇痛药降温,不主张使用抗过敏药及糖皮质激素降温,其主要目的是以防掩盖输血可能导致的过敏反应、污染等所致的发热病情观察。因此,在非特殊情况下,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输血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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