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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符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V章和《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HSC规则)要求,用于操舵和测定方向的船用电磁罗经的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型式试验和单项检验要求。本标准所规定的电磁罗经适用于总长不小于24 m的船舶。电磁罗经是指利用地球磁场获取船舶艏向信息的电子设备,该信息将被传输到用于操舵和测定方向的主罗经、附属于主罗经的复示器及其他需要的导航设备。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electromagnetic compasses
GB/T 24955的本部分规定了符合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V章要求的,采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原理作为发送艏向信息的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试验。 艏向发送设备(THD)是提供船舶真艏向信息的电子设备, 除符合.IEC 60945和IMO A.694(17)决议规定的一般要求和使用的传感器部件的相关标准外,THD设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如果适用于传感器部件的IMO性能标准没有规定运营的地理区域,则THD的工作范围为: a)最大回转速度20/s;和 b) 至少70N~70S, 符合SOLAS公约第V章要求用于传输艏向信息的THD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此外,THD应符合《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HSC规则)第13章要求配备的适用于提供艏向信息的装置的动态要求。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Transmitting heading devices(THDs)-Part 3:GNSS principles
GB/T 24955的本部分规定了符合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V章要求的,用于艏向信息传输设备的陀螺罗经的结构、性能和试验。 艏向发送设备(THD)是提供船舶真艏向信息的电子设备, 除应符合IEC 60945和IMO A.694(17)决议规定的一般要求和使用的传感器部件的相关标准外,THD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如果适用于传感器部件的IMO性能标准没有规定运营的地理区域,则THD的工作范围为: a)最大回转速度20/s; b) 至少70N~70S, 符合SOLAS公约第V章要求用于发送艏向信息的THD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但是,对于速度在30 kn~70 kn的船舶,应符合IMO A.821(19)决议的规定。 此外,THD应符合《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HSC规则)第13章要求配备的适用于提供航向信息的装置的动态要求.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Transmitting heading devices(THDs)-Part 1:Gyro-compasses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IMOA.384(X)决议要求的拟用于增强小型船舶雷达回波的雷达反射器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雷达反射器的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技术要求。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radar reflectors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X章要求的高速船陀螺罗经的结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Gyro-compasses for high-speed craft
本标准规定了在下列条件下工作的高速船艏向控制装置的结构、性能、检验及试验要求: a)速度大于30 kn虽不大于70 kn; b)最大回转速度为20/s; c) 按《国际高速船安全规购》(HSC规则)第13章要求,在70N~70S的正常工作范围内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最低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获得的艏向信息,在与船舶操纵性相关的限制范围内以最小的舵机动作保持预设艏向的艏向控制装置。 本标准假定采用常规方案。如采用其他方案,本标准适用的要求仍旧有效;必须修改要求时,应充分说明理由。 当速度低于30 kn时,艏向控制装置应符合IMO A.342(Ⅸ)决议的要求,当速赛在30 kn 70 kn时,应符合IMO A.822(19)决议要求。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Heading control systems for high-speed craft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上安装的艏向控制装置有关的构造、性能、检验及试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获得的脑向信息,在与船舶操纵性相关的限制范围内以最小的舵机动作保持设定航向的艏向控制装置。 艏向控制装置可与航迹控制装置联合工作,控制艏向偏移。为控制回转,可提供回转角速度或回转半径控制。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Heading control system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回声测探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航海、内河航行、航道测量及其他特殊用途的船用回声测探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Marine echo-sounding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磁计程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由杆式或平面式传感器、模拟式或数字式显示器构成的船用电磁计程仪,适用于电磁计程仪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Marine electromagnetic logs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发射、抗扰度和性能准则的电磁兼容性(EMC)的最低要求,有助于满足国际海事组织(以下简称IMO)A.813决议的要求(参见附录A)。 依据本标准进行试验和安装的设备满足相关的IM0要求。 注1:本标准的规范性内容已作为EMC系列标准中的一个标准。 注2:本标准未涉及对人员的影响。 本标准针对测量方法给出了进一步的指南和建议,来实现下列各组设备中的电气与电子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A组:无线电通信和导航设备 B组:发电和变电设备 C组:以脉动能量工作的设备 D组:开关设备和控制系统 E组:内部通信和信号处理设备 F组:非电气零件和设备 G组:综合系统 IEC 60945是A组和C组的基础EMC标准。 注:本标准没有具体说明诸如对电击和设备介电(强度)试验时保护的非安全操作和基本安全要求。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installations in ships.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随动操舵仪的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随动操舵仪(以下简称操舵仪)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follow-up pilot of ship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4第V章要求的陀螺罗经的结构、性能和型式试验。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gyro-compasses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船舶通话联络所使用的通话程序、船舶对外和对内用语。 本标准适用于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以及有关的港口和搜救部门等。
Standard for marine radio communication vocabulary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接收气象图的航海传真接收机的结构、性能、型式试验和检验,气象图接收的传输按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343—1号建议和世界气象组织(WMO)386号文件,lll—7部分《无线电气象图的传真传输》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船载无线电传真接收机,该传真机作为海上导航设备用于接收气象图和其他表示气象状态的图像。
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Marine facsimile receivers for meteorological chart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自动雷达标绘仪(以下简称ARPA)的最低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当本标准中的要求不同于IEC 60945时,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适用于ARPA的设计、使用、性能评估和型式试验。
Marine automatic radar plotting aids(ARPA)--Performance requirements,methods of testing and required test results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的形状、颜色、灯质、标记符号及其设置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渔业、科研、石油勘察、海洋开发及军事等部门在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设置的水上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塔、扇形光灯标、导标、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Maritime buoyage system, China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陀螺罗经组合操舵仪(以下简称组合操舵仪)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组合操舵仪的研制、生产和使用。
Specification of marine autopilot with gyro compass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显示形状。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海港、通海河口的所有浮标(不包括大型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The regulations for the shape of the marks of maritime buoyage system in China
本标准根据IMO决议A.694(17),规定了以下设备的通用要求和型式试验。 a)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船用无线电设备; b)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4年修订版第Ⅴ章第12条要求装船的电子导航设备及其他导航设备。 本标准的要求不影响新技术的应用,只要提供的功能不低于标准中的规定。 最低性能标准,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仅限于对上述设备的通用部分。 如果设备标准中某项要求与本标准不相同时,应优先考虑设备标准中的要求。 IMO决议A.694(17)的条款号在括号内表示。
Shipborne radio equipment forming part of the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 and Marine navigational 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 methods of testing and required test result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回声测深设备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航海、内河航行、航道测量及其他特殊用途的船用回声测深设备。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echo-sounding equipment in 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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