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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发布地方标准 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2024.1.10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系列市级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引导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

  《指南》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食品超市、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小微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有统一管理的餐饮聚集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共15个类别,从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自评改进、档案管理等方面予以分类指导,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范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良好管理体系进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指南》将于1月28日正式实施,济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县(市、区)食药安办宣贯学习,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班工作人员及各级包保干部、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倡导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贯标进行号召,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跟踪评估。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宁市将以《指南》为指引,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提升,促进全市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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