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胶囊的相互作用
一般在4~8周内开始发挥作用,如果临床效果不充分,而耐受性良好(包括血清肌酐在基线上30%以内的情况),可在8周后将剂量增加每天0.5~0.75mg/kg,并在12周后再次增加,达到极限每天4mg/kg。如果治疗16周不见效果,应当终止本品的治疗。 不论何时,为了控制不良反应,如高血压、血清肌酐升高(超过病人治疗前水平的30%)、或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应将剂量降低25%~50%(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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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4~8周内开始发挥作用,如果临床效果不充分,而耐受性良好(包括血清肌酐在基线上30%以内的情况),可在8周后将剂量增加每天0.5~0.75mg/kg,并在12周后再次增加,达到极限每天4mg/kg。如果治疗16周不见效果,应当终止本品的治疗。 不论何时,为了控制不良反应,如高血压、血清肌酐升高(超过病人治疗前水平的30%)、或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应将剂量降低25%~50%(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