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麻醉系统(见2.101.7的定义)和设计用于麻醉系统的单个装置的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 本专用标准不适用于: ——使用易燃麻醉剂的麻醉系统,如附录DD确定的; ——在偏远地区、露天区域用于急救手术的或在灾区使用的便携式麻醉系统; ——牙科止痛设备。
GB 9706.29-2006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6-07-25,并于 2007-05-01 实施。
GB 9706.29-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46 手术室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1.040.10 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GB 9706.29-2006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麻醉系统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由 YY 0320-2000 变更而来。
GB 9706.29-2006 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麻醉系统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由 YY 91109-1999 变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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