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下列修改外 ,GB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要求》 ) 的章条适用。 第 1 部分 : 安全通用要求》 ( 以下简称《安全通用 适用范围和目的 除下列修改外 , 《安全通用要求》的该章适用。 1.1.101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用后装技术对患者进行近距离治疗的自动控制式设备的安全要求。 1.1.102 本部分规定了自动控制式后装设备的要求 , 此设备含有且仅使用户β、γ和中子密封放射源 ; ——能自动将密封放射源从贮源器送至施源器内的治疗位置和从治疗位置返回贮源器 ; ——设计成与患者有接触 ; ——源驱动机构应按预置程序由控制计时器或定时装置控制 , 自动地完成放射源的移动。控制计时器或定时装置可以是可编程电子子系统 PESS( 计算机或微处理器 ), 也可以是不可编程电子系统。 1.1.103 本部分规定要求设备 ——在合格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 ——定期维护 ; ——由用户定期检修。 本部分对所使用的密封放射源的要求不作规定 , 对密封放射源要求由其他标准规定 ( 见 6.8.3) 。 1.1.104 本部分的要求基于下列假设 : ——治疗计划是有效的 , 并给出了恰当的治疗参数值 ; ——设备使用的放射源源强是已知的。 为确保设备能完成预置的治疗参数 , 本部分特别要求 : ——选用的放射源按选定的组合可在施源器内相对于施源器定位和移动 ; ——按选定的照射时间 , 由选定的放射源组合给予辐照 ; ——设备对操作者或周围其他人员不会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GB 9706.13-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12-15,并于 2010-02-01 实施。
GB 9706.13-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43 医用射线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1.040.60 治疗设备。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