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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自我声明

2017.10.27

  近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浙江省质监局统一部署,自今年10月8日起,我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将实行自我声明管理,压缩原先15个工作日为即办,将为100多家台州企业、机构带来便利。

  据介绍,所谓自我声明,是指检验检测机构自主将符合条件的资质认定申请事项,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承诺和声明,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后视同完成备案或审批。

  此次涉及的7项审批项目包括检验标准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地址名称变更、主要人员变更、法人性质变更、检验检测能力取消、资质认定复查(部分领域)。

  届时,台州的企业、机构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提交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书和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即可在线下载和打印自我声明确认书。资质认定审批系统将自动推送自我声明机构和自我声明内容,到浙江省质监局官网实时向社会公布,予以社会监督,供社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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