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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可见光谱治疗仪等3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3.17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可见光谱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纤维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硬管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可见光谱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纤维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3.硬管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 可见光谱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

  附件2 软性纤维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docx

  附件3 硬性光学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docx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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