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硫酸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硫酸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硫酸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冶炼尾气制酸和硫化氢制酸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GB 26132-2010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10-12-30,并于 2011-03-01 实施。
GB 26132-201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61 矿区、原材料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在 GB 26132-2010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标准(含标准修改单)名称、编号如下: 一、《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修改单 三、《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修改单 四、《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修改单 五、《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 六、《...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 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1-2010)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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