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灌溉水中甲苯、二甲苯、异丙苯、苯酚和苯胺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不适用于以医药、生物制品、化学制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等处理后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GB 22574-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12-15,并于 2009-06-01 实施。
GB 22574-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51 专业环境质量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60 水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