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D5198-92(2003)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1992。
ASTM D5198-92(200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13 固体废弃物、土壤及其他环境要素采样方法。
选择适当的废物处理方法通常需要了解废物的无机成分。固体废物可能以多种形式存在,并含有一系列有机和无机成分。该实践描述了一种消解程序,该程序溶解许多有毒无机成分并产生适合通过原子吸收光谱、原子发射光谱等技术测定的溶液。相对较大的样本量有助于异质废物的代表性采样。相对较小的稀释因子允许比大多数其他样品消化方法更低的检测限。在此消化过程中,铅和汞等挥发性金属不会损失。氢化物形成元素,例如砷和硒,可能会部分损失。总金属含量大于 5% 的样品可能会得到较低的结果。分析人员负责确定本规范是否适用于所测试的固体废物。
1.1 本规范描述了使用硝酸消解固体废物,以便随后通过氩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或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无机成分。
1.2 以下内容通过这种做法可以溶解元素: 铝锰铍汞镉镍铬磷铜钒铁锌铅1.3 当要从废物样品中测定总可回收元素的浓度时,应使用这种做法。总可回收元素可能等于也可能不等于总元素,具体取决于所寻找的元素和样品基质。从难熔样品基质(例如土壤)中的回收率通常明显低于存在元素的总浓度。注释 18212;该做法已成功用于含油污泥和城市消化污泥标准 [环境保护局 (EPA) 样品号 397]。该做法可能适用于上面未列出的一些元素,例如砷、钡、硒、钴、镁和钙。这种做法不会溶解难熔元素,例如硅、银和钛。
1.4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有关具体危险说明,请参阅第 7 节。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