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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五唯”后,高校年终绩效考核变了吗?

2021.2.02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评价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作为国内首份关于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文件,《总体方案》再次提出,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其中,涉及高校评价的部分,强调了“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改革与惯性

  虽然《总体方案》发布刚刚过去百天,但某些变化已经在一些高校出现了。

  往年,董江所在的学院年底对于教师科研成果的考评比较简单,甚至可以说有些“生硬”。“你产出了多少篇论文或项目,其中有多少是SCI论文,每篇论文能拿多少奖金,最后将这些奖金简单相加,就是你的年终奖励。”

  学院里2020年度的考核政策悄然发生了一些改变。“依然还是奖励论文、ZL、科技成果之类的,但不再是数这些论文的篇数,而是更强调代表性成果,强调成果质量,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实行综合性考评。

  此外,还专门对已经转化的ZL进行了奖励。”董江说,“这种方式看似还是奖励论文和ZL,但考评指标的多元化却能更全面地衡量一个人的科研、教学成果,也引导教师更全面地对接学院的各项工作。”

  就在董江因为学院的“新政”而感到兴奋的时候,西部某高校人事处处长刘晓文也刚刚和同事们一起完成了2020年度对教师的考评。

  “和往年相比,我们废除了论文按篇奖励的做法。” 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刘晓文表示,该校本年度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进行归类、梳理,再以一个或多个成果的形式进行申报。各单位按成果的级别、类别进行评价,最终完成分等级奖励。

  “相较于以往教师简单的、按论文数量的分散式申报,这种方式更有利于鼓励教师沿某一两个研究方向持续钻研。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导向。”刘晓文说。

  实际上,早在2020年7月,科技部和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中,便已经规定有关单位应科学、理性看待学术论文,注重论文质量和水平,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据刘晓文了解,在这些文件加持下,国内很多高校2020年度考核都废除了论文篇数与绩效奖金的直接挂钩。

  然而,也并非没有例外。

  多位高校教师在受访时向记者坦言,相较以往,2020年度他们的处境并没有什么变化。有教师表示:“这种制度调整是要经教代会通过的,在没有开会之前, ‘没有办法动’啊。”

  标准的困惑

  “制度来不及调整”是很多学校没有做出改变的重要原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北京某高校将对教师的年终考评安排在了春节以后。但在这段时间,学校也组织了几次科研方面的会议。

  会上,该校教师王佳嗅到了一些评价机制改变的味道。“从方向上说,肯定是反对单纯量化。”至于究竟怎么改变,目前学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新方针之下,很多高校还处在一个政策的‘反应期’,毕竟此前大家在旧考评体系下已经运转了多年,老师们也是参照旧的评价指标准备了多年。因此,短期如果有大的变化,可能会损害一些老师的利益。”王佳说。

  王佳的这种担心并非没有道理。董江就有一位同事,前几年一直没有发表SCI论文,但2020年度厚积薄发,一年时间发表了5篇。然而,由于政策的突然调整,导致他能获得的奖励有了很大的缩水。

  在调整考评指标的问题上,高校所面临的问题远不止时间紧这样简单。

  采访中,记者曾联系多所高校的人事部门,但均遭到婉拒。他们拒绝接受采访的原因也很一致——目前谈论这一问题“并不方便”。

  至于为什么“不方便”,某位高校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目前国家层面对于新的高校教师评价标准尚未细化,这导致基层操作起来非常困难。“说得再简单些,当我们破除‘五唯’之后,应该立什么呢?这是个问题。”

  这样的困惑远不是高校人事部门所独有的。

  受访时,江苏某高校教授刘洋就坦言,破“五唯”当然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由于目前并没有新的评价体系建立起来,一方面导致希望有所改变的高校“无的放矢”,另一方面也使得一些高校有了“钻政策空子”的机会,而当前高校获取资源的方式也给了他们钻空子的“动力”。

  “举个简单例子,目前按照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如果一所高校能够进入全国高校排名前100名,每年将从省里额外获得1亿元的资金支持。这笔钱放在任何一所大学都是一笔大数字,但在当前的排名规则下,如何提高大学排名,靠的依然是论文、项目等传统评价标准。这种情况下,做一些‘暗度陈仓’的事情一点儿也不意外。”刘洋说。

  比如,此前高校教师的很多ZL是可以通过财政经费拨款支持的,但在破“五唯”的方针下,这部分的资金被切掉了。“报账的时候,相关经费肯定不能报了,但有的学校变换了另一种做法,即通过横向课题经费报账后,再以‘补贴’的方式返给教师。”刘洋说。

  对此,王佳也表示,之所以一些高校教师评价标准中还存在过度量化的问题,其根源还在于高校整体的评价体系。“只要这些高校的评价体系还在沿用原有的方案,只要以SCI论文数量为代表的量化指标还在评价体系中占据重要权重,教师评价的大格局便很难改变。”王佳说。

  有望打破的“链条”

  就在记者采访王佳的当天,教育部与人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要创新评价机制,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

  “分类分层评价”正是王佳认为改变目前高校评价格局的一个“突破口”。

  “众所周知,中国高校的分层和定位并不清晰,所有高校都在往一个方向使劲,这就造成了评价体系的同质化。”王佳说,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出台某项政策,表面上学校可能会编制一些新的规定以完善原有的评价体系,但真的到了具体PK的时候,一定是手中量化指标更高的人占得先机。

  “在评价体系方面,现在大家拼的不是最低要求,而是看谁距离最高限更近。当评价体系本身没有区分度的时候,能够看出差距的一定还是论文、‘帽子’之类的标准。”王佳说。

  十几年前,刚刚合校后不久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历了一次对于教师的分类评价改革。在这次改革中,除了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师外,西农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单独设置了一个科研推广型岗位,并对其进行单独的指标考核。

  “这和我们农业类院校的定位是吻合的。”受访时,西农人事处处长杨耀荣表示,为发挥农业技术示范作用,学校在很多农村地区建立了试验示范站(示范基地),这里的教师除了科研和教学工作外,还承担着大量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以及优质农业品种的工作,而这些工作在传统评价体系中是找不到对应指标的。所以,对于他们要注重考核典型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种推广面积,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而这些构成了“科研推广型”教师的主要考核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西农进行这项改革是在十几年前。在当时,教育主管部门便已经允许高校设立单独的考核类型,对教师进行分类考核。

  然而时至今日,国内高校对教师的分类考核尚未到位,以至于在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分类分层评价依然是高校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之一。

  究其原因,杨耀荣觉得,问题可能还是出在了“导向”上。毕竟,在此前的评价标准中,不管何种类型的高校教师,其评价指标中都有对论文数量的要求。“即使是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其考评也看论文。在这种情况下,分不分类已经不太重要了。”

  不久前,大连工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副教授那广利刚刚发表了一篇关于应用型高校教师分类评价机制改革的论文。

  文中,那广利直言,至少在应用型高校,教师的分类评价至今仍处于初级阶段。而造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原因,就在于高校教师评价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项目申报、评奖评优和职称评审过程中,以科研成果作为评判标准的评价模式,导致高校片面追求和过分强调与科研相关的指标。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条逻辑链——高校的分层不清导致评价指标趋同化,这种趋同化又导致高校内部对教师评价进一步趋同化和唯论文化,进而导致教师分类评价难以落地,最终影响教师的职业发展。

  那么,此次中央强调破除“五唯”,是否可以打破这一链条呢?

  杨耀荣觉得可以,“至少破‘五唯’给大家创造了一个对教师实行分类评价的机会和条件,但是否能把握住,就要看高校自身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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