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剩余不输的血?
输血毕,空血袋及输血反应卡一起返回检验科。未用完的血液也一起返回检验科,销毁工作归检验科。院感办规定:输血结束后,输血袋必须送回血库放置于冰箱内保存 24 小时后再按院感标准处理。
备注:输血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写上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输血起止时间送检验科保留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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