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8.05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4类食品共9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产品为14类食品共94批次,合格样品92批次。其中: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蛋制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糕点6批次、酒类17批次、粮食加工品22批次、饮料10批次、调味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延边友进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鑫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桔梗小菜(酱腌菜)(250克/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知识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比例之和超标反映出企业可能忽视了混合使用防腐剂时对其使用量的控制。长期过量摄入防腐剂混合使用超标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banquan27.jpeg

  (二)大安市诚信繁华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优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香辣味)(30克/袋、朴妈妈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延吉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吉、白城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8月5日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0805.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190805.xls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整治办[2008]3号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检验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2.生湿面制品(餐饮)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滑、虾滑、鱼丸、虾丸(餐饮)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4.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 检验项目包括: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代用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残留量。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

  四、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不含糟蛋;即食再制蛋制品检测)、大肠菌群(即食再制蛋制品检测)、沙门氏菌(即食类预包装食品检测)。

  五、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蜜检验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氯霉素、喹诺酮类(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

  六、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Q/JLXY 0001S-2016《油茶面》、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适用于含油脂,坚果仁类,肉类产品检测)(产品明示标准)、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产品明示标准)、大肠菌群(产品明示标准)、霉菌(限冲调谷物制品检测)(产品明示标准)、沙门氏菌(产品明示标准)、金黄色葡萄球菌(产品明示标准)

  七、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2012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2.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八、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

  检验项目包括: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二醇、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富马酸二甲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纳他霉素、铅(以Pb计)、三氯蔗糖、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九、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检验项目包括:总汞,无机砷,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

  2.普通挂面、手工面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

  3.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4.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整顿办函〔2011〕1号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2.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氯霉素,胭脂红,酸性橙II,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十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生干籽类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粉唑醇、多菌灵、苯醚甲环唑、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

  十二、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干制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2.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纽甜、阿斯巴甜、二氧化硫残留量、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十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SB/T 10337-2012《配制食醋》、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GB/T 24399-2009《黄豆酱》、Q/CXH0003S-2016《稀大豆酱》、Q/JTYQ 0001S-2018《大豆酱》、Q/JYD0001S-2016《农家酱》、Q/SRNZ0001S-2016《大豆酱》、Q/YBDX0002S-2018《黄豆酱汁调味料》、Q/YBHF0002S-2017《冷面调味料》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酿造食醋、配制食醋检验项目包括:游离矿酸,总酸(以乙酸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黄豆酱、甜面酱等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

  3.其他液体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四、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碳酸饮料(汽水)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2.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项目包括:界限指标、镍、锑、溴酸盐、硝酸盐(以NO3¯计)、亚硝酸盐(以NO2¯计)、大肠菌群、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铜绿假单胞菌。

  3.其他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挥发性酚(以苯酚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