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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管控模式威海市全面治理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

2017.9.01

  威海市在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治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抓住源头、管控和市场三个关键,强化源头治理,抓好生产管控,深化市场监管,全市源头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左右,2016年食品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7.8%,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粮袋子” “菜篮子”和“海上粮仓”安全。

  (一)实施三项行动,治理源头污染

  一是开展土壤生态改良行动。聘请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首席专家为顾问,建立全省首个土壤肥料院士工作站。通过应用综合配套技术措施,改良土壤生态环境。二是开展水源污染整治行动。2009年开始实施河道大规模综合整治,所有排污口全部并网。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向农村配置、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镇驻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三是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行动。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结合起来,坚决杜绝“五小”企业乱排滥放,全面加强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进一步规范化肥、农药使用,从根本上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二)抓住三个关键,实施科学管控

  一是农业投入品管控信息化。2007年以来,通过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实现了信息化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进田入场。二是种植养殖环节标准化。围绕打造群众“看得见”的示范主体、推广群众“学得会”的技术模式、落实群众“拿得到”的经济实惠,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全市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三品”有效认证产品653个,占食用农产品比率分别达到78%、82%和70%,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58.8万亩,健康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00多处,建成超市直供果蔬生产基地19万亩。三是生产防控技术绿色化。加大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科研攻关力度,推广生物农药制剂等绿色防控技术的使用,引进了风送静电式弥雾机等先进药械设备,使受益产区节省农药施用量60%以上。编制了48项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推广到养殖场户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指导企业落实休药期和特定时期禁用药要求。

  (三)落实三项机制,深化市场监管

  一是落实“三安联动”机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三大系统间接报接警协作联动,监管检测信息共享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每年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瘦肉精”、畜禽水产品等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2015年以来,联合执法96次,办理案件42件,刑事移交9起。二是落实风险监测机制,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品种、重点农残项目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国家禁用渔药开展重点监测,对贝类二类养殖区进行重点监控。对监测中发现问题的,不仅依法予以追查,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指导生产实践,防范同类情况再次发生。2017年,全市食品抽检数量总计达到10.1批次/千人。三是落实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加大市场倒逼力度。2015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兽医局分别签订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出台了《威海市种植业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办法》《威海市水产品准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威海市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准入准出的条件和衔接办法。市食安办出台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所有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报告制度,并将市场落实各项制度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监管重点工作,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以食用农产品“一票通”为载体,全市所有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大中型商超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到来源去向“两头清”,实现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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