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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食品快速定性检测项目的拓展

2018.6.15

快速定性检测作为一项便捷、高效的科学监管手段,已被广泛应用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随着检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快速检测项目单调、检测面狭窄这一现象逐渐成为限制食品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入的瓶颈。如何有效拓展快速检测项目,扩大监管范围,成为工商食品安全监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剖析原因人手,尝试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是什么束缚了快速检测纵深发展 

   

  经过几年的实践,流通领域食品快速定性检测的作用已取得共识,但其局限性也日益显露。 

   

  (一)检测项目偏少,导致监管范围狭窄 

  现阶段,我们已普遍开展的快速定性检测项目主要有农药残留、亚硝酸盐、亚硫酸盐、甲醛、双氧水、吊白块、碘含量、氨基酸态氮等十余项,相应的抽检产品涉及肉禽类及制品、果脯蜜饯、水果、蔬菜等十三大类,而这仅占到市场(商场)上琳琅满目、五花八门食品中的一小部分。快速检测项目的局限性和监管食品范围的狭窄,使我们经常产生一种既担心又无奈的复杂感觉。分析目前快速检测项目受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设备、试剂种类和质量的限制 

  (1)我国快速检测设备、试剂市场正处于萌发阶段,快速检测设备及试剂的研发投入严重不足,可采用的检测设备、试剂很少,检测人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直接影响了快速检测项目的拓展。 

  (2)已在普遍使用的一些国产速测设备及试剂,其稳定性、准确性、操作便捷性等各项技术指标还不是很成熟。主要原因是设备容易出现故障。操作步骤繁琐,快速检测不快速。更新换代慢, 

  (3)开发商为了谋取暴利,急于求成,把质量不过关的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推向市场, 

  2,设备、试剂成本和财力的影响 

  快速定性检测设备和试剂都拥有专营权,奇货可居,很多产品价格昂贵。应用成本偏高。由于受财力限制,经济欠发达地区工商局因“用不起”而不敢尝试,有财力支撑的地区也因此不敢大批量使用。比如:瘦肉精的快速检测,每个样品的试剂成本就近30元,一旦大量使用,经费上的压力将会非常大。这也抬高了部分检测项目实际推广的门槛。 

  3,添加剂理化性质活泼性的制约 

  某些添加剂的理化性质极不稳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光照、温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食品中的残留量会发生显著的变化。比如:双氧水。其性质活泼,一旦见光或受热极易分解、挥发。扣留封存的食品,甚至是密封送检各样均难以锁定其固有的添加成分。这就使得法定检测单位不愿接受此类指标的定量检测业务,因为出具检测报告风险系数较高。如果当事人要求履行复检权,很可能首检为不合格的食品,复检为合格。 

   

  (二)检测力量薄弱,心有余而力不足 

  ——检测人员力量不足。对工商食品监管重要意义的认识不足,导致检测人员的配置严重不足。比如:各监测箱责任人往往都身兼数职,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专职”。他们既要实施市场巡查,以发现问题食品,又要保证完成每天的检测任务,并及时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还要兼顾查处无照经营等其他事务。客观上说,已无余力对新的检测项目进行研究思考。 

  ——检测人员专业知识欠缺,人员专业知识结构相对单一,技术型人才严重缺失,不能满足新领域监管的需要。在我们干部队伍中,能完全胜任食品检测和监管的复合型人才极少。目前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大都年龄大、学历低。对食品检测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少、吸收慢,只能勉强应付。这样,使得很多技术含量较高的检测项目不具有实际推广的可能性, 

  ——专职检测人员不稳定。现在从事快速检测的人员有两类:一是工商干部,二是临聘人员。临聘人员的福利待遇普遍较低,专业对口的也不多。搞检测的没技术,有技术的又没有相对稳定的编制保障,随时存在着人员流动的可能性。而项目开发都需要一定的周期,因而使这种延续性的工作开展起来举步维艰。 

   

  (三)考核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到位 

  一是检测批次和收到的效果不成正比。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检测批次任务,有的检测人员会选择操作熟练、简单的项目进行检测。对操作复杂,难度系数大的项目不予采用,新项目拓展这类没有列入考核范围的工作,更不在考虑之列。检测批次是上去了,但检测项目单一化,收到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二是片面追求高合格率存在常识性的错误。高合格率的需求主要源于政绩工程的需要。每一种食品都有多个指标可以检测,一项指标经检测合格并不能证明其是合格食品。现在报道的定性检测合格率可以说表述不全,简单地只用某一快速检测项目的“合格率非常高”来说明食品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是不确切的。 

  三是新项目的拓展存在风险却少有回报。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风险与误测风险两种。如购买了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等,投资不当造成浪费,本已有限的资金不能用在刀刃上,不合格产品又如同严重不标准的度量衡器,会使我们误测、误判而担责的风险增加。这就需要对每一种速测试剂或设备,均反复进行定性、定量比对研究。来确定是否可采用。没有定量分析实验室的单位,只凭推销商一面之词,不能进行比对,风险系数很大。新项目一旦拓展成功,不会产生相应的回报。按部就班最为稳妥,新领域的开拓自然裹足不前。 

   

  二、快速检测突破困境并有效推进之方法 

   

  要扩大定性检测项目覆盖面,提高准确率,必须提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开拓工作思路,吸纳专业人才,建立完备的食品监管体系。 

   

  (一)创新监管理念,适应食品监管新形势 

  当务之急是整合内部职能,自上而下成立专职机构,大胆吸纳人才,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快速定性检测是不合格食品的识别器,要实施上市食品的有效监管必须运用这项科学武器。工商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多类别、广角度地深入开展检测工作。(二)开拓检测视野,扩大食品检测新品类 

  规范筛选程序,尝试新的快速检测设备、试剂。快速检测项目的开发工作,最好由上级工商部门专司负责,指定有能力的工商局负责实施,基层单位实际应用。随着食品快速定性检测设备及试剂需求市场的扩大,我们相信并期待高质量的快速定性检测试剂和设备会不断地被开发出来并投放市场,日渐成熟的供货市场。必将为我们的工作提供装备上的保证。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除了现在普遍采用的国产试剂和设备外,我们还可适度引进国外市场上灵敏度高、稳定性强、结果准确可信的试剂和设备。 

  拓展非常规的检测项目。可以开展一些非常规的检测项目,可以针对食品中因某项营养成分的缺失,长期食用后而引发慢性中毒或慢性疾病的情况开展检测:可以就保健食品的功能性成分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开展检测,如婴儿奶粉中蛋白质含量是否合格、无糖食品是否真正无糖、强化碘食品中碘含量是否充足等。 

   

  (三)定性定量并行,尝试建立定量分析实验室 

  上市食品很容易变质,尤其是鲜活农副产品。经我们快速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小批量的可以采用下柜并督促销毁等手段。但如果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上的大批量鲜活农副产品,经快速检测为不合格,我们就迫切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具一个法定的定量检测结论,配备法定定量检测实验室。 

  现在提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实施定量检测,出具法定检测报告,从理论上来讲是正确的。但是食品定量检测一般情况下是难以盈利的,因此纯中介性质的食品检测实验室在基层极少,现在的实验室都隶属于卫生、质监、农业等有关部门,并且食品检测只是一部分,可测定的参数也不多。他们只有在完成本部门检测任务的前提下,才会接受外单位的送检。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跨市送检,路途远、周期长、费用高,有的检测单位还不肯出具检测结论。为了增加工作的主动性,缩短办案周期,工商部门有必要突出重围,建立定量分析实验室,打破部门垄断,通过计量认证,为办理食品案件提供保障,为深入进行快速检测提供技术支撑,拓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 

   

  (四)吸纳专业人才,充实快速检测力量 

  一是吸纳专业对口的技术人才。由于公务员编制的限制,招聘专业对口的工商干部的数量不可能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权宜之计是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但在编制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往往不能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因此自上而下都要通过各种途径,着力解决技术人员编制的问题,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检测和新项目的开发中去。 

  二是把食品检测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来抓。检测工作每天都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测人员尽量减少流动性。 

  三是通过培训,提升现有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尤其是工商监测干部。面临新的挑战,要不断充电,向复合型人才发展。 

   

  (五)规范检测队伍,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随着检测项目向纵深化发展,对于从事检测工作人员的要求也相应的提高。我们不但要建立一支专业对口、技术过硬的专业检测队伍,同时要加强教育,实施规范化管理。使每一位检测人员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完善现行的制度,将诸如开发快速定性检测项目等列入考核指标,从根本上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检测项目开发的步伐。对在检测项目开发当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以激发工作创新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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